第十二篇基督要來施行賞罰,照在暗處的燈,以及基督要像晨星暗中向祂的得勝者顯現
啟示錄生命讀經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半年度訓練
基督要來施行賞罰,照在暗處的燈,以及基督要像晨星暗中向祂的得勝者顯現
第48週(12)yt(聽信息)
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必快來』(三11,二二7),這是主再三的警告,叫我們重看在祂回來時的賞罰。當主回來,信徒被提之後,各人都要在基督審判臺前接受賞罰(林後五10,林前四5,羅十四10,太十六27)。
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的『賞罰』,原文意,『工價』。當主再來得著國度的時候,祂要賞賜或責罰一切屬祂的人。永遠的救恩與我們的行為無關,但國度的賞賜,卻完全是照我們得救以後憑主生命而有的行為。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好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行善的要得賞賜,作惡的要受責罰(林後五10)。我們都要站在審判臺前,把我們過去的生活、行事、為人,統統向主交賬;正是為這緣故,即使是使徒保羅都說,他不敢察驗自己,但察驗他的乃是主(林前四3~4)。
彼得說到,『我們…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你們留意這話,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你們就作得好了』(彼後一19)。彼得把經上豫言的話比作照在暗處的燈。這指明今世乃是黑夜裏的暗處(羅十三12),這世上的人都是在黑暗裏行走、活動。經上申言者的話猶如信徒的明燈,傳輸屬靈的光(不僅供人心思理解的字句知識),照耀在他們的黑暗裏,引導他們進入光明的白晝,甚至經過黑夜,直到主顯現的那日,天發亮的時候。
『天發亮』(彼後一19)是隱喻,說明滿了亮光的時候即將來到,如同晴天破曉,有晨星於黎明前在那些蒙光照的信徒心裏出現。在背道的時期,信徒留意這事,就作得好,使申言者的話如同明燈,照透背道的黑暗,直等到天這樣向他們發亮。這促使並鼓勵他們切切尋求主的同在,並且儆醒,使他們當主在祂來臨(巴路西亞)的隱密部分,像賊一樣來到時,不至於見不到主。
這隱喻必是將來世,國度時代,比作那要在主顯現(來臨)時發亮的天;那時主是公義的日頭(瑪四2),祂的光要照耀出來,衝破今世黑夜的幽暗。在這之前,主要在黑夜最深時,像晨星一樣(啟二28,二二16),向那些儆醒渴望祂可愛顯現的人顯現(提後四8)。
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主說,『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16下)。基督是大衛的根,也是大衛的後裔,與以色列人和國度有關;祂是明亮的晨星,與召會和被提有關。由天上光體所象徵的基督,乃是明亮的晨星。基督再來時,對祂的百姓,是升起的日頭(瑪四2),這是一般的;但對儆醒愛祂的人,乃是晨星,這是特別的,是得勝者的賞賜。
晨星是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前出現。大災難就是這最黑暗的時候,隨後,國度的白晝就要破曉;這指明基督要在這世代臨近結束前,在最黑暗的時候,出現如明亮的晨星,暗中向祂的得勝者顯現,將他們提走。
明亮的晨星,只向儆醒的人顯現。鬆懶的信徒將看不見晨星;他們只能看見在普通一面作日頭的基督。儆醒的人將優先嘗到祂久離再臨之同在的新鮮。整本聖經結束於我們對主再來的渴望發表成為禱告。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二十節的禱告,乃是聖經中最後的禱告。『見證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信徒得勝得賞的關鍵對照總表(燈的話 → 晨星的顯現)
啓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啓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爲眾召會將這些事向你們作見證。我是大衞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彼後1:19 我們並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你們留意這話,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你們就作得好了;
項目
留意並遵守豫言之話(如燈照暗處)
基督如晨星向得勝者顯現
意義
接受並留意聖經中申言者的話,
使其成為裡面的光
在主再來前,基督親自向得勝者
作隱密、個人的顯現
原由
今世乃黑夜,信徒需要話作光引導
主來臨分「隱密」與「公開」,
晨星屬隱密部分
象徵
燈照暗處(外在話的光)
晨星出現(內在基督的顯現)
說明
話光逐步照亮,引導人脫離黑暗,
進入白晝
當人被話光照透,
基督就在心裡升起作晨星
功效
1. 光照良心與心思
2. 分辨黑暗與錯謬
3. 引導正確行路
1. 得著主親自的同在
2. 預嘗國度
3. 得勝者的印證
目的
引人達到「天發亮」(國度顯現)
將得勝者提走,使其進入國度賞賜
相互關係
是「途徑」(外在話的引導)
是「結果」(內在基督的顯現)
實例
留意聖經、遵守主話、
活在光中之信徒
儆醒愛主、等候主顯現的得勝者
(如保羅:提後四8)
應用
1. 每日進入話中得光
2. 順從光的引導而行
1. 常存儆醒
2. 渴望主來
3. 經歷主內在顯現
負擔
不僅讀經,更要「留意並遵守」
不僅等主公開來,更要追求祂隱密顯現
申言指引
「主的話今天是燈,帶我出黑暗進光明!」
「主啊,願你作晨星,今夜就在我心裡出現!」
結論
話的光 = 帶進晨星的條件
晨星 = 得勝者的賞賜與標記
相關經文
彼後一19,啟二二7,詩119:105,羅13:12
啟二28,啟二二16,提後四8,瑪四2
總結性的
經文整合
• 啟22:12 — 主來施行賞罰
• 啟22:7 — 遵守豫言之話者有福
• 彼後1:19 — 話如燈 → 晨星在心裡出現
• 啟22:16 — 基督是明亮晨星
• 啟2:28 — 晨星是賞賜
• 林後5:10 — 審判臺
• 提後4:8 — 愛主顯現者得冠冕
從話的燈進入晨星經歷(話的燈 → 晨星)
天數
主題
話的經歷(燈)
內在進展
晨星經歷
實際操練
第1天
接觸話
話光照我
心被開啟
渴望主
禱讀彼後1:19
第2天
留意話
專注話光
心被柔軟
產生愛主
安靜默想
第3天
順從話
活在光中
黑暗被除
感覺主同在
立即順服
第4天
住在話
光成生命
裡面穩定
主更親近
常常轉向主
第5天
被光充滿
全人被照
心明亮
晨星開始顯現
對付內裡不潔
第6天
儆醒等候
活在光中
靈敏銳
晨星明亮
呼求主來
第7天
愛主顯現
完全在光中
與主對齊
晨星完全升起
禱告
「主阿,我願你來!」
話的光不是終點,乃是引導我們進入基督自己顯現的過程。從「外在的話」→「內在的光」→「基督的顯現」。
👉 燈是過程,晨星是結果。
7天操練:如何加速主的再來(生命成熟路線)
太16:27 因爲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着眾天使來臨,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爲報應各人。
啓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林後5:10 因爲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
提後4: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爲我存留,就是主,那公義的審判者,在那日要賞賜我的;不但賞賜我,也賞賜凡愛祂顯現的人。
啓22:20 見證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天數
主題
操練內容
第1天
看見異象
默想啟22:20,向主禱告:
「主耶穌,我願你來!」建立愛慕主顯現的心
第2天
對付己生命
操練否認己、背十字架,拒絕天然反應
第3天
活在靈中
每日多次轉向靈,呼求主名,與主交通
第4天
追求生命長大
讀經+禱讀,讓神話語構成生命
第5天
進入身體生活
與聖徒交通,拒絕個人主義
第6天
供應生命
關心人、牧養人、分享基督
第7天
儆醒等候
過儆醒禱告生活,隨時預備主來
🔹 屬靈整合看見(重點)
主的再來不是時間問題,乃是生命成熟問題。
當信徒在生命、身體、交通上被建造完成,新婦就預備好了。
🔹 一句申言式總結
「生命成熟的速度,就是主再來的速度。」
🔹 終極結論
主正在等待一個成熟、建造完成的新婦;
我們的操練,就是在加速這個預備。
🔹 實際應用每天固定時間呼求主、禱告操練與人交通,不單獨每週至少供應一人屬靈生命常存「主今天可能來」的心態
🌱🌱🌱在啓示錄二十二章七節、十二節和二十節這幾節裏,主耶穌都說,『我必快來。』這是主的警告。我們若留意這警告,乃蒙祝福;否則我們就要喪失這祝福。不要以為主已容忍這情況十九個世紀多,祂會遲延回來。看看今天世界的局勢。我們不知道往後幾天內會發生甚麼事情。在今世,事情發生得很快。所以我們必須儆醒禱告。我們必須在靈裏和日常生活中豫備好。願主遮蓋我們,使我們作儆醒、禱告並且豫備好的人。
壹 基督來施行賞罰:①主給再三的警告②信徒要接受賞罰③賞罰原文意工價 ④主賞罰屬祂的人⑤照得救後的行為⑥受到應得的報應 ⑦要統統向主交賬⑧事奉是個大問題⑨建造工程存得住 ⑩主的審判的決定⑪賞罰在於審判臺
貳 申言者確定的話:①豫言的話的比喻②天發亮是個隱喻
叁 基督像明亮晨星:①天上光體的象徵②對儆醒愛祂的人③是得勝者的賞賜 ④與召會被提有關⑤最暗時刻前出現⑥大災難是最暗時 ⑦暗向得勝者顯現⑧只向儆醒者顯現⑨鬆懶信徒看不見 ⑩優嘗主新鮮同在⑪整本聖經的結束⑫聖經最後的禱告 ⑬主耶穌我願你來
我們活在地上,不是說良心沒有問題就彀了,主還要審判我們怎樣事奉祂。按照馬太二十五章,或許我們沒有領到二他連得或五他連得,但至少我們都從主領受了一他連得,至少有一他連得屬靈的恩賜。我們不能說,我們沒有得救,沒有主的生命,或沒有聖靈;這些我們都有了。我們領受這些的結果,都至少有一他連得的銀子,我們必須拿去好好運用,作買賣為主賺得利潤。(太二五 14~30。) 聖經給我們看見,那領五他連得的,另賺了五他連得來,主就對他說,『好,良善又忠信的奴僕,…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五 21。)那領二他連得的,同樣也另賺了二他連得來。他們都是忠心事奉主的,也都盡力運用他們的恩賜。同樣的,當我們運用我們從主所領受的生命、聖靈和恩賜,就會有豐滿的結果。
主還沒有回來,因為祂還沒有得著祂所想望的。祂渴望得著一個身體彰顯祂,得著一個可愛的新婦滿足祂的心。當主說祂要快來時,乃是照著祂的時間觀念,不是照著我們的時間觀念。這裏的重點是,神正在慢慢作工,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需要看見,我們的生命若成熟得早,主便能早來;我們的生命若需要更長時間纔成熟,主便來得晚。新婦必須為新郎豫備好,而這豫備是藉著在生命裏的長大;長大是需要時間的。我們不該因著主耽延祂的回來就歸咎於祂,乃該殷勤豫備自己迎見祂。我們也該供應生命給別人,使他們長大並豫備好。這是催促主回來惟一的路。
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必快來』(三11,二二7),這是主再三的警告,叫我們重看在祂回來時的賞罰。當主回來,信徒被提之後,各人都要在基督審判臺前接受賞罰(林後五10,林前四5,羅十四10,太十六27)。
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的『賞罰』,原文意,『工價』。當主再來得著國度的時候,祂要賞賜或責罰一切屬祂的人。永遠的救恩與我們的行為無關,但國度的賞賜,卻完全是照我們得救以後憑主生命而有的行為。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好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行善的要得賞賜,作惡的要受責罰(林後五10)。我們都要站在審判臺前,把我們過去的生活、行事、為人,統統向主交賬;正是為這緣故,即使是使徒保羅都說,他不敢察驗自己,但察驗他的乃是主(林前四3~4)。
彼得說到,『我們…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你們留意這話,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你們就作得好了』(彼後一19)。彼得把經上豫言的話比作照在暗處的燈。這指明今世乃是黑夜裏的暗處(羅十三12),這世上的人都是在黑暗裏行走、活動。經上申言者的話猶如信徒的明燈,傳輸屬靈的光(不僅供人心思理解的字句知識),照耀在他們的黑暗裏,引導他們進入光明的白晝,甚至經過黑夜,直到主顯現的那日,天發亮的時候。
『天發亮』(彼後一19)是隱喻,說明滿了亮光的時候即將來到,如同晴天破曉,有晨星於黎明前在那些蒙光照的信徒心裏出現。在背道的時期,信徒留意這事,就作得好,使申言者的話如同明燈,照透背道的黑暗,直等到天這樣向他們發亮。這促使並鼓勵他們切切尋求主的同在,並且儆醒,使他們當主在祂來臨(巴路西亞)的隱密部分,像賊一樣來到時,不至於見不到主。
這隱喻必是將來世,國度時代,比作那要在主顯現(來臨)時發亮的天;那時主是公義的日頭(瑪四2),祂的光要照耀出來,衝破今世黑夜的幽暗。在這之前,主要在黑夜最深時,像晨星一樣(啟二28,二二16),向那些儆醒渴望祂可愛顯現的人顯現(提後四8)。
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主說,『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16下)。基督是大衛的根,也是大衛的後裔,與以色列人和國度有關;祂是明亮的晨星,與召會和被提有關。由天上光體所象徵的基督,乃是明亮的晨星。基督再來時,對祂的百姓,是升起的日頭(瑪四2),這是一般的;但對儆醒愛祂的人,乃是晨星,這是特別的,是得勝者的賞賜。
晨星是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前出現。大災難就是這最黑暗的時候,隨後,國度的白晝就要破曉;這指明基督要在這世代臨近結束前,在最黑暗的時候,出現如明亮的晨星,暗中向祂的得勝者顯現,將他們提走。
明亮的晨星,只向儆醒的人顯現。鬆懶的信徒將看不見晨星;他們只能看見在普通一面作日頭的基督。儆醒的人將優先嘗到祂久離再臨之同在的新鮮。整本聖經結束於我們對主再來的渴望發表成為禱告。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二十節的禱告,乃是聖經中最後的禱告。『見證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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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留意並遵守豫言之話(如燈照暗處) |
基督如晨星向得勝者顯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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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接受並留意聖經中申言者的話, 使其成為裡面的光 |
在主再來前,基督親自向得勝者 作隱密、個人的顯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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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今世乃黑夜,信徒需要話作光引導 |
主來臨分「隱密」與「公開」, 晨星屬隱密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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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 |
燈照暗處(外在話的光) |
晨星出現(內在基督的顯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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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話光逐步照亮,引導人脫離黑暗, 進入白晝 |
當人被話光照透, 基督就在心裡升起作晨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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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1. 光照良心與心思 |
1. 得著主親自的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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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引人達到「天發亮」(國度顯現) |
將得勝者提走,使其進入國度賞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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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是「途徑」(外在話的引導) |
是「結果」(內在基督的顯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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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留意聖經、遵守主話、 活在光中之信徒 |
儆醒愛主、等候主顯現的得勝者 (如保羅:提後四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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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1. 每日進入話中得光 |
1. 常存儆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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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不僅讀經,更要「留意並遵守」 |
不僅等主公開來,更要追求祂隱密顯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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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主的話今天是燈,帶我出黑暗進光明!」 |
「主啊,願你作晨星,今夜就在我心裡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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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話的光 = 帶進晨星的條件 |
晨星 = 得勝者的賞賜與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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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彼後一19,啟二二7,詩119:105,羅13:12 |
啟二28,啟二二16,提後四8,瑪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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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性的 經文整合 |
• 啟22:12 — 主來施行賞罰 • 啟22:7 — 遵守豫言之話者有福 • 彼後1:19 — 話如燈 → 晨星在心裡出現 • 啟22:16 — 基督是明亮晨星 • 啟2:28 — 晨星是賞賜 • 林後5:10 — 審判臺 • 提後4:8 — 愛主顯現者得冠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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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的經歷(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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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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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話 |
話光照我 |
心被開啟 |
渴望主 |
禱讀彼後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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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話 |
專注話光 |
心被柔軟 |
產生愛主 |
安靜默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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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從話 |
活在光中 |
黑暗被除 |
感覺主同在 |
立即順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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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話 |
光成生命 |
裡面穩定 |
主更親近 |
常常轉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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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 |
被光充滿 |
全人被照 |
心明亮 |
晨星開始顯現 |
對付內裡不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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儆醒等候 |
活在光中 |
靈敏銳 |
晨星明亮 |
呼求主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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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主顯現 |
完全在光中 |
與主對齊 |
晨星完全升起 |
禱告 「主阿,我願你來!」 |
7天操練:如何加速主的再來(生命成熟路線)
太16:27 因爲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着眾天使來臨,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爲報應各人。
啓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林後5:10 因爲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
提後4: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爲我存留,就是主,那公義的審判者,在那日要賞賜我的;不但賞賜我,也賞賜凡愛祂顯現的人。
啓22:20 見證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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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 |
主題 |
操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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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異象 |
默想啟22:20,向主禱告: 「主耶穌,我願你來!」建立愛慕主顯現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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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己生命 |
操練否認己、背十字架,拒絕天然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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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靈中 |
每日多次轉向靈,呼求主名,與主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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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生命長大 |
讀經+禱讀,讓神話語構成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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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身體生活 |
與聖徒交通,拒絕個人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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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生命 |
關心人、牧養人、分享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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儆醒等候 |
過儆醒禱告生活,隨時預備主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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