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興聖言-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W1-4)
第一週 · 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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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興餧養
太九15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時候,伴友豈能哀慟?但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中間被取去,那時他們就要禁食。』
二五1 『那時,諸天的國好比十個童女,拿着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
醫生和新郎都是令人喜悅的人。我很欣賞主的智慧。在法利賽人的事例中,祂將自己比喻為醫生〔太九12〕。如今在約翰門徒的事例中,祂將自己比喻為婚禮中的新郎〔15〕。…和新郎同在是喜樂的時候;但新郎被取去的時候,他們就會禁食。
『伴友』這辭是指主的門徒。主在地上盡職事的過渡時期中,祂的門徒是祂的伴友,以後他們要成為祂的新婦(約三29,啟十九7)。新郎從伴友中間被取去,這發生在君尊的救主被取升天、離開門徒的時候(徒一11)。從那以後,他們就禁食(十三2~3,十四23)(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三七四頁)。
📖信息選讀
君尊的救主在對付舊宗教裏自義並持異議的法利賽人時,指明祂是醫生,要醫治有病的人(太九12)。祂在對付新宗教裏禁食並持異議的約翰門徒時,啟示自己是新郎,要娶新婦。施浸者約翰曾告訴他的門徒說,基督是新郎,要娶新婦(約三25~29)。現在基督,君尊的救主,將這事提醒他們中間的一些人。君尊的救主首先醫治跟從祂的人,然後使他們成為伴友,至終要使他們成為祂的新婦。他們不僅應當把祂當作醫生,好恢復他們的生命,也應當把祂當作新郎,好享受與祂同在的生活。他們乃是與祂同在喜樂的婚禮中,並不是參加沒有祂的悲哀葬禮。既是這樣,他們怎能在君尊的救主面前禁食而不宴樂?這異議的問題〔太九14〕指明,約翰的一些門徒已經落到新宗教裏,並且也棄絕了君尊的救主。
約翰的門徒所問的,似乎是道理的問題,但主不以道理,卻以一個最令人喜悅的人,新郎,來答覆。宗教的人總是注意道理,在道理上問『為甚麼』,但基督只在意祂自己。跟從主之人的生活、行動,不該由任何道理,只該由主自己和主的同在,來規範並指引。
人在婚禮中禁食是可笑的。不僅如此,在別人享受婚筵的時候禁食,也是對新郎的侮辱。在此我們看見主的智慧。祂沒有和他們爭辯,但祂確實定罪了宗教徒。主似乎說,『你們宗教徒已經失去了目標。你們豈不知我是新郎,圍繞我的門徒都是伴友麼?他們不該禁食。他們必須與我一同坐席。』沒有這兩個事例,主耶穌絕不能被啟示為醫生和新郎(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三七五至三七六頁)。
在…以撒婚娶的記載裏,亞伯拉罕豫表父神,僕人豫表靈神,以撒豫表子神,利百加豫表神所揀選的人,要嫁給子,成為祂的配偶。整本新約乃是記載三一神一同作工,要得着一部分人類成為子的新婦,配偶(約三29,林後十一2,弗五25~32,啟十九7~9,二一2、9~10)(聖經恢復本,創二四2註2)。
參讀: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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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九15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時候,伴友豈能哀慟?但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中間被取去,那時他們就要禁食。』
二五1 『那時,諸天的國好比十個童女,拿着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
醫生和新郎都是令人喜悅的人。我很欣賞主的智慧。在法利賽人的事例中,祂將自己比喻為醫生〔太九12〕。如今在約翰門徒的事例中,祂將自己比喻為婚禮中的新郎〔15〕。…和新郎同在是喜樂的時候;但新郎被取去的時候,他們就會禁食。
『伴友』這辭是指主的門徒。主在地上盡職事的過渡時期中,祂的門徒是祂的伴友,以後他們要成為祂的新婦(約三29,啟十九7)。新郎從伴友中間被取去,這發生在君尊的救主被取升天、離開門徒的時候(徒一11)。從那以後,他們就禁食(十三2~3,十四23)(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三七四頁)。
📖信息選讀
君尊的救主在對付舊宗教裏自義並持異議的法利賽人時,指明祂是醫生,要醫治有病的人(太九12)。祂在對付新宗教裏禁食並持異議的約翰門徒時,啟示自己是新郎,要娶新婦。施浸者約翰曾告訴他的門徒說,基督是新郎,要娶新婦(約三25~29)。現在基督,君尊的救主,將這事提醒他們中間的一些人。君尊的救主首先醫治跟從祂的人,然後使他們成為伴友,至終要使他們成為祂的新婦。他們不僅應當把祂當作醫生,好恢復他們的生命,也應當把祂當作新郎,好享受與祂同在的生活。他們乃是與祂同在喜樂的婚禮中,並不是參加沒有祂的悲哀葬禮。既是這樣,他們怎能在君尊的救主面前禁食而不宴樂?這異議的問題〔太九14〕指明,約翰的一些門徒已經落到新宗教裏,並且也棄絕了君尊的救主。
約翰的門徒所問的,似乎是道理的問題,但主不以道理,卻以一個最令人喜悅的人,新郎,來答覆。宗教的人總是注意道理,在道理上問『為甚麼』,但基督只在意祂自己。跟從主之人的生活、行動,不該由任何道理,只該由主自己和主的同在,來規範並指引。
人在婚禮中禁食是可笑的。不僅如此,在別人享受婚筵的時候禁食,也是對新郎的侮辱。在此我們看見主的智慧。祂沒有和他們爭辯,但祂確實定罪了宗教徒。主似乎說,『你們宗教徒已經失去了目標。你們豈不知我是新郎,圍繞我的門徒都是伴友麼?他們不該禁食。他們必須與我一同坐席。』沒有這兩個事例,主耶穌絕不能被啟示為醫生和新郎(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三七五至三七六頁)。
在…以撒婚娶的記載裏,亞伯拉罕豫表父神,僕人豫表靈神,以撒豫表子神,利百加豫表神所揀選的人,要嫁給子,成為祂的配偶。整本新約乃是記載三一神一同作工,要得着一部分人類成為子的新婦,配偶(約三29,林後十一2,弗五25~32,啟十九7~9,二一2、9~10)(聖經恢復本,創二四2註2)。
參讀: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七篇。
應用:主是一個最令人喜悅的人,新郎,我們乃是與祂同在喜樂的婚禮中。我們這班跟從主之人的生活、行動,只該由主自己和主的同在,來規範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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