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s5w03綱要經文

  二〇二六年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第三篇 兩個婦人的寓意


讀經:創十六1~十七14,加四21~31

創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創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了撒萊的話。

創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她丈夫為妻;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地已經住了十年。

創16:4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輕看她的主母。

創16:5     撒萊對亞伯蘭說,願我受的屈辱歸到你身上。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竟輕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行判斷。

創16:6     亞伯蘭對撒萊說,你的使女在你手下,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她罷。於是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創16:7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往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

創16:8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那裏來?要往那裏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創16:9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裏,服在她手下;

創16:10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創16:11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創16:12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創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之耶和華的名為:你是啓示自己的神;因為她說,祂向我啓示了祂自己,我在這裏居然還存活麼?

創16:14    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在加低斯和巴列之間。

創16:15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創16:16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創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且要完全;

創17:2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增多。

創17:3     亞伯蘭面伏於地;神又與他談話,說,

創17:4     我與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成為多國的父。

創17:5     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創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必使多國從你而立,多王從你而出。

創17:7     我必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為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創17:8     我要將你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創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你,你和你的後裔當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創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創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

創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或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創17: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創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加4: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過律法麼?

加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出於使女,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

加4:23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出於自主婦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

加4:24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4:25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加4:27     因為經上記著:『那不生育,沒有生產過的,你要快樂;那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放聲呼喊,因為獨居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加4:28     弟兄們,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像以撒一樣。

加4:29     只是,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加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壹   撒拉和夏甲是亞伯拉罕的妻和妾,寓指兩個約,就是應許的約與律法的約—創十六1~3,加四24:

創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創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了撒萊的話。

創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她丈夫為妻;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地已經住了十年。

加4:24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一     自主的婦人撒拉,表徵應許的約,這與新約—恩典的約—相關聯—加四23~24,創十二7,十五7~21:

加4:23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出於自主婦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

加4:24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創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創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創15:9     祂說,你為我取一隻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創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從中剖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剖開。

創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們嚇飛了。

創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創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創15:14    但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創15:15    至於你,你要享大壽數,被人埋葬,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

創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創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創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創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創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創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1       在那約中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沒有一點意思要亞伯拉罕作任何事來得到;神要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使他能生出一個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這就是恩典—4節。

創15:4     但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

2       撒拉是自主的婦人,是亞伯拉罕正式的妻子,是這恩典之約的象徵;她生出以撒乃是憑神的恩典。

3       恩典之應許的產品是以撒,他是完成神定旨的後裔—十七19,二一12下。

創17: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必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21:12下  …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因為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

二     使女夏甲,表徵律法的約—加四24~25:

加4:24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4:25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

1       亞伯拉罕的妾夏甲,乃是律法的象徵;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律法的地位乃是妾的地位—創十六1~3。

創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創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了撒萊的話。

創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她丈夫為妻;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地已經住了十年。

2       夏甲所象徵的律法之約,將神的選民帶到律法的奴役、轄制之下,作了律法之下的奴僕,與神的恩典隔絕了—加四25,五1,4。

加4:25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

加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

加5:4      你們這要靠律法得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3       亞伯拉罕藉夏甲生以實瑪利,象徵人想用自己肉體的努力與律法配合,以完成神的定旨—創十六4,15~16,加二16,四23上。

創16:4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輕看她的主母。

創16:15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創16:16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加2:16     且知道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耶穌,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

加4:23上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

4       亞伯拉罕靠着他肉體的努力,不憑神的恩典,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所以,以實瑪利乃是人照着律法,靠肉體努力的結果,爲神所棄絕—創十七18~19,二一10,加四30。

創17:18    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創17: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必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加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三     應許是在創世記十二章二節,七節,十三章十五至十七節,十五章四至五節給的;約是在十五章七至二十一節立的:

創12:2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要使別人得福。

創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13:15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創13:16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

創13:17    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創15:4     但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

創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創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創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創15:9     祂說,你為我取一隻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創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從中剖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剖開。

創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們嚇飛了。

創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創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創15:14    但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創15:15    至於你,你要享大壽數,被人埋葬,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

創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創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創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創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創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創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1       按照神的心意,應許的約是在律法的約以先;神並沒有意思要帶進律法,要人努力遵守來完成祂的定旨。

2       神原初的心意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藉着人來完成祂的定旨—4節。

創15:4     但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

四     在十五章七至二十一節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在十七章一至十四節用割禮得了堅立:

創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創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創15:9     祂說,你為我取一隻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創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從中剖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剖開。

創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們嚇飛了。

創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創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創15:14    但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創15:15    至於你,你要享大壽數,被人埋葬,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

創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創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創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創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創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創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創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且要完全;

創17:2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增多。

創17:3     亞伯蘭面伏於地;神又與他談話,說,

創17:4     我與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成為多國的父。

創17:5     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創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必使多國從你而立,多王從你而出。

創17:7     我必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為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創17:8     我要將你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創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你,你和你的後裔當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創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創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

創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或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創17: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創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1       在一節,神向亞伯拉罕啓示祂自己爲全豐全足的神;作爲全豐全足的大能者,祂是恩典的源頭,用祂神聖所是的豐富供應祂所呼召的人,使他們能產生基督作後裔,以完成神的定旨。

創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且要完全;

2       在十六章,亞伯拉罕運用他的肉體生了以實瑪利;在十七章,神要亞伯拉罕割除他的肉體,了結他天然的力量,使神可以進來藉着祂的恩典產生以撒。

創16       從畧。

創17       從畧。

3       割禮的屬靈意義乃是藉着基督的釘十字架,脫去肉體,脫去己和舊人—西二11,13上,腓三3:

西2:11     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非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在基督的割禮裏,脫去了肉體的身體,

西2:13上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

腓3:3      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

a       屬靈的割禮乃是不斷的將基督的死應用於我們的肉體—加五24,羅八13。

加5:24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

羅8:13     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

b       割禮對付那想要憑着自己行神旨意並完成神應許的肉體;割禮的意義是割去肉體的自信—腓三3。

腓3:3      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

4       藉割禮堅立約,與完成神定旨的後裔和地有關—創十七2~8:

創17:2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增多。

創17:3     亞伯蘭面伏於地;神又與他談話,說,

創17:4     我與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成為多國的父。

創17:5     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創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必使多國從你而立,多王從你而出。

創17:7     我必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為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創17:8     我要將你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a       爲了完成神要人彰顯並代表祂的永遠定旨,我們需要得着基督作我們的後裔和地,爲此我們需要受割禮,並過釘十字架的生活—加五24,六14。

加5:24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

加6:14     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

b       當肉體、己、和舊人被了結,門就開了,讓神進來而生出以撒—創十八10,14,二一1~3。

創18:10    其中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位後邊的帳棚口也聽見了這話。

創18:14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到了約定的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創21:1     耶和華按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應許的給撒拉成就。

創21:2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和亞伯拉罕約定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創21:3     亞伯拉罕為撒拉給他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貳   我們需要在創世記亞伯拉罕之經歷的光中,來看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節:

加4: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過律法麼?

加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出於使女,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

加4:23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出於自主婦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

加4:24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4:25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加4:27           因為經上記著:『那不生育,沒有生產過的,你要快樂;那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放聲呼喊,因為獨居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加4:28           弟兄們,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像以撒一樣。

加4:29           只是,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加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一     保羅在這些經文裏告訴我們,夏甲表徵律法,由屬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徵;撒拉表徵恩典,由屬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徵—25~26節。

加4:25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二     夏甲和撒拉代表兩約—律法的約與恩典的約;律法是人的勞苦加上人的能力以產生一些東西,而恩典是將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好產生許多兒子—三26,四6。

加3:26          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4: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三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約,乃是恩典的約:

1       在這約裏,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只需要神的恩典以產生許多兒子—三29。

加3:29          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了。

2       這約等於新約;這就是說,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際上就是新約—8節,來八7~8:

加3: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來8:7      原來那第一約若沒有瑕疵,就沒有尋求第二約的必要了。

來8:8      但神既找出祂百姓的瑕疵,就說,『看哪,日子將到,主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定新約,

a       新約乃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繼續—創十五7~21。

創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創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創15:9     祂說,你為我取一隻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創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從中剖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剖開。

創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們嚇飛了。

創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創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創15:14    但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創15:15    至於你,你要享大壽數,被人埋葬,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

創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創15: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創15: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創15: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創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創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b       新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約完全的延續,這約乃是要產生眾子;藉這約所產生眾子當中的頭一位,乃是亞伯拉罕自己—加三26,四6,來二10。

加3:26     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4: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來2:10     原來萬有因祂而有,藉祂而造的那位,為著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就藉著苦難成全他們救恩的創始者,這對祂本是合宜的。

四     這兩約所生的兩種兒女,性質是不同的—加四24,28~31:

加4:24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4:28     弟兄們,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像以撒一樣。

加4:29     只是,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加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1       由律法之約生的,是按着肉體生的;由應許之約生的,是按着靈生的—29節。

加4:29     只是,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2       按着肉體生的兒女,沒有權利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按着靈生的兒女,卻有完全的權利—30~31節。

加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3       因着我們有恩典、基督、與賜生命的靈,所以我們是按着靈所生的兒女—六18,西一27,林前十五45下:

加6:18     弟兄們,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阿們。

西1:27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的榮耀在外邦人中是何等的豐富,就是基督在你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

林前15:45下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a       這靈現今在我們的靈裏,使我們成爲按着靈所生的兒女;這就是加拉太三章與四章裏奇妙的啓示。

加3, 4      從畧。

b       我們這些按着靈所生的兒女,應當停留在神心願的實現裏,享受恩典、基督、以及那包羅萬有的靈作爲福音的福—三14。

加3:14          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五     加拉太四章啓示,信徒的母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乃是撒拉所象徵恩典的新約—26節:

加4        從畧。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1       新耶路撒冷,屬天的耶路撒冷,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我們的母,這母乃是恩典的新約—來八7~13,十二22~23:

來8:7      原來那第一約若沒有瑕疵,就沒有尋求第二約的必要了。

來8:8      但神既找出祂百姓的瑕疵,就說,『看哪,日子將到,主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定新約,

來8:9      不是照著我拉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恆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來8:10     主又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裏,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來8:11     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來8:12     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

來8:13     既說新約,就以第一約為舊了。但那漸漸陳舊並衰老的,就快要消逝了。

來12:22    但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來到活神的城,屬天的耶路撒冷,來到千萬天使整體的聚集,

來12:23    來到名字記錄在諸天之上眾長子的召會,來到審判眾人的神這裏,來到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這裏,

a       新約是我們的母,因爲她生出我們作自由的兒女—加四31。

加4: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b       我們已經生在新約之下,那在上的耶路撒冷乃是我們的母—26節。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c       這婦人是新約並我們的母,我們的母乃是神的恩典。

2       父是賜恩者;恩典就是約;約又是城,就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她是我們的母;母所產生的眾子,乃是母的組成成分;母歸回於父,與父成爲一,乃是由父而出,然後歸回於父這目的地—加一3,林前八6。

加1:3      願恩典與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林前8:6    在我們卻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

3       接受並遵守新約,就是來到屬天的耶路撒冷和召會這裏;新約、屬天的耶路撒冷、和召會乃是一—來八7~13,十二22~23。

來8:7      原來那第一約若沒有瑕疵,就沒有尋求第二約的必要了。

來8:8      但神既找出祂百姓的瑕疵,就說,『看哪,日子將到,主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定新約,

來8:9      不是照著我拉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恆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來8:10     主又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裏,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來8:11     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來8:12     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

來8:13     既說新約,就以第一約為舊了。但那漸漸陳舊並衰老的,就快要消逝了。

來12:22    但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來到活神的城,屬天的耶路撒冷,來到千萬天使整體的聚集,

來12:23    來到名字記錄在諸天之上眾長子的召會,來到審判眾人的神這裏,來到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這裏,

4       信徒的母,乃是亞伯拉罕所等候的城—十一10:

來11:10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其設計者並建築者乃是神。

a       十二章二十二節指明這座城是甚麼,這節告訴我們,我們乃是來到屬天的耶路撒冷,就是基督的妻並新約信徒的母這裏,這母是由神的眾子所組成,而眾子乃是由她而生。

來12:22    但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來到活神的城,屬天的耶路撒冷,來到千萬天使整體的聚集,

b       神揀選亞伯拉罕,目的乃是要完成祂的經綸,就是要產生許多的兒子,由恩典而生,以構成新耶路撒冷,就是祂終極並永遠的團體彰顯—啓二一1~2,7。

啓21:1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第一個天和第一個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啓21: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啓21:7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職事信息摘錄:

 

撒拉與夏甲

接着麥基洗德豫表基督作神的大祭司,再一個豫表乃是撒拉與夏甲,豫表神與祂的選民所立關於他們承受美地的兩約。這是由亞伯拉罕之妻與妾所象徵的。

 

撒拉象徵神應許的約

創世記二十一章所記載的兩個婦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與妾夏甲,乃是象徵兩約:(加四24:)一個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這與新約—恩典之約—相關聯;另一個是給摩西的律法之約,這與新約完全無關。撒拉是自主的婦人,象徵應許之約;夏甲是使女,象徵律法之約。

 

神所應許的,由神的恩典爲承受應許的人成全

創世記十七章十五至十九節給我們看見,神確定的應許亞伯拉罕要得一個兒子以撒,並且這兒子要從他的妻子撒拉而生。神應許亞伯拉罕賜給他後裔,完全是由神的恩典作成的。十八章十四節,神對亞伯拉罕說,『到了約定的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這裏的意思是,以撒的出生是神照祂的應許,在約定的時候,就是生命的時候出生,不是憑亞伯拉罕和撒拉天然的力量,乃是神恩典眷臨的結果。神所應許的,乃是由神的恩典爲承受應許的人成全。這恩典就是帶來神恩典的基督自己,(約一14,)祂用祂所是的一切供應神的選民,好爲他們成全神的應許。

 

不由人肉體的能力成全

神所應許的,不由人肉體的能力成全。神應許以撒要從撒拉而生,是在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經斷絕的時候。(創十八11~14。)在他們成爲無有並無能以後,神纔藉着祂的恩典來成全對他們的應許。這給我們看見,應許的是神,成全的也必須是神,人的肉體是毫無用處的。亞伯拉罕和撒拉靠着人肉體的努力所生出的後裔以實瑪利,爲神所棄絕,(十七18,二一10,)無法成全神的目的。凡我們憑着天然的人、力量、和幹才所作的也是如此,無論這些是好是壞,都不能用來成全神對我們的應許。神要我們不憑自己的肉體作甚麼,乃單單接受祂的恩典,與祂合作。

 

由神的應許所生的,就是按着靈生的,纔能承受神所應許的美地—基督

在創世記二十一章十二節,神對亞伯拉罕說,『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爲你的後裔。』以撒是出於自主的婦人撒拉,是藉着應許,意卽在神的應許所含示之恩典裏,藉着神的能力生的,(加四23,)也就是按着神生命之靈生的。(29。)惟獨他這應許的兒女,纔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羅九8,)也纔能承受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美地,以完成神的目的。這美地乃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是神賜給祂應許之兒女的產業,使他們能生活在其中,並且賴以爲生,藉此擊敗神的仇敵,爲神得着國度,建造神的居所,彰顯神的榮耀。

 

夏甲象徵律法的約

 

照西乃山的律法生子爲奴

亞伯拉罕的妾夏甲,象徵律法的約;因此,律法的地位像妾的地位,在神的經綸中沒有合法的地位。恩典像撒拉,生子得兒子的名分;而律法像夏甲,生子爲奴。加拉太四章二十四節說,『出於西乃山,生子爲奴,乃是夏甲。』西乃山卽頒佈律法之地,(出十九20,二四12,)夏甲所象徵的律法之約,將神的選民帶到律法的轄制之下,作了律法之下的奴僕,與神的恩典隔絕了。

 

乃憑人的肉體,不憑神的恩典生

加拉太四章二十三節說,『那出於使女的,是按着肉體生的。』亞伯拉罕靠着他肉體的努力,不憑神的恩典,從使女夏甲生了以實瑪利。所以,以實瑪利乃人憑律法,靠肉體努力的結果,是神所棄絕的。當人忽畧了神恩典的工作,想憑自己作,以討神的喜悅,就帶進了律法,並且與律法聯合,其結果自然不能留在神的經綸中;這在達成神目的的事上是毫無用處的。

按照神的心意,應許的約在先。(創十二2,7,十三15~17,十五4~21。)神並沒有意思要帶進律法,要人努力遵守來達成祂的目的。但因着人肉體的努力,律法的約(夏甲所象徵者)被帶進來,而攔阻了神恩典的工作。

 

在神所應許的美地上無分

在創世記二十一章十節,撒拉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爲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使女夏甲所象徵的律法之約,其地位如同妾,(加四22,24~25,)所以凡從她而出的,就不被接納爲承受產業的後嗣,在神所應許的美地上無分。

由此看來,亞伯拉罕之妻撒拉與妾夏甲所象徵的這兩約,神應許的約與律法的約,所生的兩種兒女,性質是不同的。由律法之約生的,是按着肉體生的;由應許之約生的,是按着靈生的。按着肉體生的兒女,沒有權利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按着靈生的兒女,卻有完全的權利承受神所應許的福。現今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31;)不是在律法奴役下律法的兒女,乃是在恩典自由下恩典的兒女,得以享受神所應許包羅萬有的基督,連同祂一切的豐富。

 

割禮的約堅定神應許的約

神呼召亞伯拉罕以後,就給他應許,主要的是關於後裔和土地,(創十二1~2,7,十三15~17,)並且又藉着與他立約,堅立這應許。(十五4~5,18~21。)但亞伯拉罕領受了這約之後,卻接受了他妻子的題議,憑着他自己的肉體從使女夏甲生出了以實瑪利。這件事嚴重的違反了神爲着祂永遠目的的經綸,也打斷了從神而來的交通。有十三年之久,這蒙神呼召的亞伯拉罕失去了神的同在,等到他九十九歲時,神纔再向他顯現。

這時,神向亞伯拉罕啓示祂的名是伊勒沙代,就是全豐全足的大能者,要作恩典豐富供應的源頭,以信守祂的約,完成祂的旨意,並再次與他立約。(十七1~2,4。)在這次的約中,神用割禮來作立約的證據,以堅定祂給亞伯拉罕應許的約。這給我們看見,神賜給祂選民美地的應許,雖然已經立爲祂賜給祂選民的約,但還需要割禮的約來堅定神應許的約。割禮是神的選民承受神的應許所必須經過的手續,豫表神新約中的選民必須經過十字架的對付,纔能承受並得享神所應許在基督裏的一切豐富。

 

受割禮豫表受十字架的割除,脫去了肉體

神用割禮的約堅定應許的約。這對信實的神來說,無須如此;但對亞伯拉罕來說,這約必須再被堅定,因爲他曾用自己天然的力量,憑着肉體生以實瑪利。既然這是難處的原因,神就要亞伯拉罕受割禮,割除肉體,藉以堅定祂的約。神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當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9~10。)

在聖經裏,割禮的屬靈意義就是割除人的肉體。歌羅西二章十一節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非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在基督的割禮裏,脫去了肉體的身體。』這種脫去肉體之身體的割禮,不是人手所行的,乃是藉着基督的十字架所成就的。基督的十字架除去了我們的舊人和己,(羅六6,加二20,)當我們信而浸入祂時,我們便經歷了基督十字架的割除,而脫去了肉體,(西二11,)使我們能有分於在祂裏面的豐滿,(9~10,)以成全神的目的。

 

在生下來第八日受割禮,豫表在復活裏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割禮的約中,神要祂的子民在生下來第八日受割禮。(創十七12。)第八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是基督復活的日子;(太二八1,6;)第八日受割禮,豫表在復活裏接受基督十字架的對付。我們在受浸中,已經與基督一同埋葬,了結我們的肉體;並且與祂一同復活,使我們的靈有新生的起頭。(西二12。)現在,我們需要在基督復活的靈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治死我們的肉體,割除我們的肉體,好讓這位有全豐全足之供應的神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一切,以完成祂的經綸。

 

摘要

亞伯拉罕之妻撒拉與妾夏甲,豫表神與祂的選民所立關於他們承受美地的兩約:撒拉象徵神應許的約,夏甲象徵律法的約。神所應許的,乃是由神的恩典爲承受應許的人成全,不由人肉體的能力成全;應許的是神,成全的也必須是神,人的肉體是毫無用處的,不能用來成全神對人的應許。並且惟有應許的兒女纔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纔能承受神所應許的美地—基督,得生活在其中並賴以爲生,以完成神的目的。

律法的約既由夏甲所象徵,律法的地位也就像妾,在神的經綸中沒有合法的地位。並且由律法之約生的,是按着肉體生的,不得被接納爲承受產業的後嗣,在神所應許的福上無分無關。

神爲着堅定祂給亞伯拉罕應許的約,就用割禮來作立約的證據。割禮是神的選民承受神的應許所必須經過的手續,豫表新約的信徒必須經過十字架的割除,脫去了肉體,纔能承受並得享神所應許在基督裏的一切豐富;割禮是在生下來第八日實施的,豫表我們必須在復活裏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割除我們的肉體,好讓全豐全足之全備供應的神進到我們裏面作一切,以完成祂的經綸。(眞理課程三級卷一,六二至七〇頁。)

 

一件神恩典的事

神產生許多兒子的目標,不是藉着人的工作而成就的,乃是憑着神的恩典纔得以完成。神的恩典是甚麼?神的恩典不僅僅是不配得的恩惠,這與許多人的觀念相反。按照新約裏神聖的啓示,恩典實際上就是神將祂自己給了祂的選民,作他們的享受,這享受要使他們成爲神的眾子。

我們可在約翰福音裏找到對神恩典的這種領會。在一章,我們看見話,就是神,成了肉體,(1,14,)並且恩典隨着祂而來。(17。)這意思就是祂作恩典而來。按照約翰一章,神來作恩典,是要給祂所揀選的人接受。十二至十三節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爲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凡信入祂並接受祂的,要從祂所生,成爲神的兒女。因此,神藉着把自己作爲恩典,賜給祂所揀選的人,就產生了許多兒子。

其他兩處指明恩典就是神自己的經節,乃是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和林前十五章十節。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保羅說,『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在林前十五章十節他說,『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這兩節放在一起,就指明恩典乃是基督自己作爲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所以,恩典一點不差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好產生許多兒子。

當神呼召亞伯拉罕時,祂是帶着要產生許多兒子的目的來呼召他。因着這些兒子是憑着神的恩典所產生的,神就沒有要求亞伯拉罕爲祂作工。神只是巴望亞伯拉罕與祂一致,並相信祂所想要作的。亞伯拉罕的確相信了,他的信就被神算爲義:『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爲他的義。』(創十五6。)我們教導因信稱義,就是以此爲根據。保羅在新約裏,說明這基本的教訓。(羅三21~31,加三6~9。)神的目的是要藉着將祂自己作恩典,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好產生許多兒子。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這點向亞伯拉罕顯明了,亞伯拉罕也接受並相信了。結果,亞伯拉罕在神眼中被算爲義。

在創世記十五章,神應許亞伯拉罕必會有後嗣,亞伯拉罕也相信神。然而,就在下一章,因着亞伯拉罕沒有從撒拉得孩子,他就聽從撒拉的建議,從她的使女夏甲得孩子。夏甲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實瑪利。亞伯拉罕從夏甲得的孩子,神並不喜悅,祂就十三年之久不再向亞伯拉罕顯現。當耶和華再次向亞伯拉罕顯現時,祂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且要完全;我要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增多。』(十七1~2。)耶和華向亞伯拉罕指明,祂的恩典要使亞伯拉罕產生一個兒子;但亞伯拉罕憑着自己所作的,卻是出於肉體,他這樣作就被神定罪。然而,亞伯拉罕卻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18。)於是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必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19。)

在十八章,耶和華再次向亞伯拉罕顯現,對他說,『在生命的時候(原文),我必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0上。)這指明以撒的出生是出於耶和華的來臨。這好比馬利亞的生出耶穌,乃是三一神的來臨。至終,撒拉眞的生出了以撒。(二一1~3。)

神叫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神說,『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爲你的後裔。』(12。)神從來不承認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的後嗣,因爲神看以撒是獨一的兒子。以撒是亞伯拉罕獨一的兒子,乃是藉着神的恩典生出的,不是藉着亞伯拉罕或撒拉天然的能力生出的。產生以撒完全是神恩典的事,就是將神自己賜給祂的選民,以產生祂許多的兒子。反之,以實瑪利不過是憑着亞伯拉罕天然的能力與力量產生的。

現在讓我們在創世記亞伯拉罕之經歷的光中,來看加拉太四章。保羅在這章告訴我們,夏甲表徵律法,由屬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徵;撒拉表徵恩典,由屬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徵。因此,夏甲和撒拉象徵兩約—律法的約與恩典的約。律法是人的勞苦加上人的能力以產生一些東西;而恩典是將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好產生許多兒子。

神的心意不是要與亞伯拉罕立律法的約,律法的約是附加的,不是起初的約。神與亞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約,乃是恩典的約,在這約裏,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只需要神的恩典以產生許多兒子。這約等於新約。這就是說,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際上就是新約。因此,新約乃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繼續。所有亞伯拉罕的眞後裔,就如以撒、雅各、摩西、和大衞,都在這約之下,今天我們也在這約之下。眞後裔都不在律法的約之下。律法的約雖然是藉着摩西賜的,摩西自己卻不在那約之下。反之,在神眼中,摩西乃是在恩典的約之下。律法的約不能爲神產生任何東西,這約只能產生『以實瑪利』。

新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約完全的延續,這約乃是要產生眾子。藉這約所產生眾子中的頭一位,乃是亞伯拉罕自己。亞伯拉罕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羅四11,)但這位父是藉恩典之約所產生的頭一個兒子。其他在舊約裏的兒子,包括雅各、大衞、和耶利米等,但不包括以掃。

在啓示錄十二章一節,有一個宇宙光明婦人的異象:『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這婦人是神所揀選全體的子民。在創世記三十七章九節,約瑟所夢見的太陽、月亮、和十一顆星,象徵他的父親、母親、和十一個弟兄。太陽、月亮、和十一顆星,加上約瑟自己,象徵神在地上全體子民的組合。基於那夢的原則,啓示錄十二章一節的日頭、月亮、和十二顆星,必定是象徵神全體的子民,就是這婦人在這裏所象徵的。神在三個時代的子民構成了這婦人;這三個時代就是列祖時代—眾星,律法時代—月亮,恩典時代—日頭。神全體的子民,首先包括列祖作眾星,然後是眞以色列人作月亮,並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作爲日頭。按照啓示錄十二章,這宇宙的婦人也要產生一個兒子,就是男孩子。(5。)

夏甲與撒拉都生了一個孩子。夏甲,表徵舊約,就是律法的約,生出一個不正確的孩子—以實瑪利;撒拉,表徵新約,就是恩典的約,生出一個正確的孩子—以撒。

我們已經看見,撒拉表徵在上的耶路撒冷,也表徵新約。這指明新耶路撒冷就是新約。新耶路撒冷是許多事物,其中之一就是新約。一面,新耶路撒冷是新約;另一面,新約產生新耶路撒冷。這是主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也是亞伯拉罕所仰望並等候的。

希伯來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來到活神的城,屬天的耶路撒冷,來到千萬天使整體的聚集,來到名字記錄在諸天之上眾長子的召會,來到審判眾人的神這裏,來到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這裏,來到新約的中保耶穌這裏,並來到所灑的血這裏,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在加拉太四章那是我們之母的婦人,就是新約。我們已經生在新約之下,而那在上的耶路撒冷乃是我們的母。這婦人是新約並我們的母,我們的母乃是神的恩典。在希伯來十二章,我們乃是來到由我們信徒所組成的召會。因此,我們來到召會,就是來到我們自己這裏,因爲我們就是召會,召會也就是我們。我們與召會是一。在加拉太四章,新耶路撒冷作我們的母,原則是一樣的。這婦人是眾子,眾子也就是母。此外,這母是恩典,恩典也就是母,因爲我們都已經從恩典並藉着恩典而生。這母也是新約,並且新約就是母。最終,新約還是聖城,那在上的耶路撒冷。

至終,這母,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乃與父是一。父是賜恩者;恩典就是約;約又是城,就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她是我們的母;母所產生的眾子,乃是母的組成成分;母又歸回到父,與父成爲一,母由父而出,然後歸回父這目的地。(新約總論第八冊,一三六至一四二頁。)

 

兩個婦人的寓意

 

自主婦人撒拉表徵應許(恩典)的約

自主的婦人撒拉,表徵應許的約。(加四23。)神與亞伯拉罕所立應許的約乃是恩典的約。在那約中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沒有一點意思要亞伯拉罕作任何事來得到。神要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使他能生出一個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這是神所作的,不是亞伯拉罕所作的。這就是恩典。撒拉是自主的婦人,是亞伯拉罕正式的妻子,是這恩典之約的象徵。她生以撒不是憑人的力量,而是憑神的恩典。

 

使女夏甲表徵律法的約

使女夏甲,表徵律法的約。(25。)當以色列人忽畧了神在他們身上恩典的工作,想要憑自己來討神喜悅的時候,律法就帶進來了。當人忽畧了神的恩典,他就想努力作點甚麼來討神的喜悅,這就帶進了律法;亞伯拉罕非正式的妻子,使女夏甲,乃是律法之約的象徵。因她是非正式的妻子,她不該進來,凡她所生的不能留在神的經綸中。這表徵律法不應該進來,而且律法的產品,在完成神定旨的事上沒有地位。夏甲生出以實瑪利,是靠人的努力,不是靠神的恩典;以實瑪利乃是神所棄絕的。人藉着律法而勞苦的產品,在完成神定旨的事上無分無關。

按照神的經綸,一個男人只該有一個妻子。因此,撒拉建議亞伯拉罕從夏甲得後裔,絕對違反神的經綸。夏甲不是正式的妻子,只是妾。亞伯拉罕的妾夏甲,乃是律法的象徵。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律法的地位乃是妾的地位。恩典是正式的妻子,是正確的後嗣之母;(26,28,31;)律法是妾,她的後代不被接納爲後嗣。按照古代習俗,男人娶妾主要是因妻子不能生孩子。這很有意思。當恩典還未工作,你卻急促,你就會與妾聯合,就是與律法聯合。撒拉是恩典的象徵,是應許之約的象徵;而夏甲是律法的象徵。恩典是正式的妻子,律法是妾。

 

應許(恩典)的約立在先

神給亞伯拉罕應許是在創世記十二章二節,七節,十三章十五至十七節,十五章四至五節;並且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是在十五章七至二十一節。按照神的心意,應許的約在先。神並沒有意思要帶進律法,要人努力遵守來完成祂的定旨。神原初的心意乃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然後藉着人來完成祂的定旨。

 

律法的約後來被帶進

律法的約是後來在十六章,因肉體的努力被帶進的。在十六章我們就是看到肉體的努力,因而帶進夏甲—律法的象徵。應許的賜給是在十二章,約在主前一九二一年,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律法的頒賜是在四百三十年以後,在出埃及二十章,約在主前一四九一年,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加三17。)恩典總是先來,但律法隨後就來破壞。很少基督徒看到,律法的地位是妾的地位,是違反神的經綸的,並且牠的產品總是爲神所棄絕。他們賞識律法,盡所能的遵守律法,使自己成爲以實瑪利,使女的兒女。(創世記生命讀經,七五二至七五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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