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s4w04晨興聖言-信徒(一)-(W04-綱要)
二〇二六年 六月半年度訓練
第四篇 神的後嗣
第四週 • 綱目W04-outline-ch
讀經:加三29,四7,羅八17,弗一18,多三7
週 一
壹 後嗣是指一個人在另一個人死了之後,依法有權繼承其產業、資產或所有權。
貳 後嗣的字面意義是『被指定接受基業的人』。
叁 信徒成為後嗣:
一 我們既藉着重生而得更新,得着神聖的素質,也就照着永遠生命的盼望(多三7),成為神的後嗣,有資格承受父神的產業(羅四14,八17,加三29,四7)。
二 永遠的生命是我們今世的享受和來世的盼望,叫我們不但在今世活神並享受神,更要在來世和永世裏,承受神之於我們的一切豐富;因此,我們有永遠生命的盼望。
三 我們照着這個盼望作神的後嗣,承受祂一切的豐富,直到永遠。
肆 在聖經中,後嗣是合法接受產業的人:
一 神的後嗣乃是藉着相信基督而生入神的家,從神領受應許或基業的人。
二 『神的後嗣』表徵承受永遠的生命、神的國和屬靈的福分,常被描述為與基督同作後嗣。
三 在聖經中,後嗣是領受基業的人,通常是兒子或指定的親人,取得父親的產業、權利和責任。
四 在屬靈上,後嗣是指生入神家中的信徒;他們與基督同作後嗣,領受了所應許的救恩、永遠的生命和神的國。
週 二
伍 以下是聖經裏關於『神的後嗣』主要的經文:
一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只要我們與祂一同受苦,好叫我們也與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1 這表明作後嗣是有條件的。
2 我們是神的兒女,並不就是後嗣。
3 我們生為兒女後,必須在生命裏長大成為兒子;還必須經過受苦,纔可得榮成為法定的後嗣。
週三、週四
二 『你…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也就藉着神為後嗣』—加四7:
1 新約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僕,乃是恩典下在生命裏的兒子。
2 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後嗣,不是藉着律法,也不是藉着肉身的父親,乃是藉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靈(加四4、6);子,為兒子的名分成功救贖(5);靈,在我們裏面完成兒子的名分(6)。
三 『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為後嗣了』—三29:
1 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就必須屬於基督,成為基督的一部分。
2 因我們與基督是一,我們就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為後嗣,承受神所應許的福,就是那包羅萬有的靈,祂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完成,作了我們的分。
3 在新約之下作神選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兒子,乃是這樣的後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裏。
陸 現在我們要來看信徒作神後嗣的身分:
一 基督是承受萬有者(來一2),而信徒命定要和基督同作後嗣。
二 我們得救以後是神的兒女、神的兒子、神性情的有分者和神的後嗣。
三 當我們長大達到和基督同作後嗣的階段時,我們就要得榮耀。
四 『好叫我們既因祂的恩典得稱義,就可以照着永遠生命的盼望成為後嗣』—多三7:
1 提多書三章七節的『後嗣』不僅是兒子,更是有資格承受父產業的後嗣—羅四14,八17,加三29,四7。
2 這樣的後嗣乃是由神永遠的生命(約三16)所生(一12~13)。
五 信徒藉着在基督的復活裏重生,就成了神的後嗣—十一25:
1 當基督復活的時候,我們這些信祂的人全都包括在祂裏面;因此,我們也與祂一同復活—弗二6。
2 在祂的復活裏,祂把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
3 這是我們重生成為神的後嗣基本的因素。
週 五
六 信徒在作神後嗣的身分裏,在光中與眾聖徒同享那具體化在基督裏的三一神,作他們的分—西一12。
七 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說到因信入基督得蒙赦罪,並在聖別的人中得着基業。
八 這神聖的基業乃是三一神自己並祂所有的、所作成的,以及為祂贖民所要作的一切。
九 信徒是神的後嗣,也要與基督同得榮耀—羅八17下:
1 基督如今是在榮耀裏。
2 至終我們要被帶進榮耀裏,與基督同得榮耀。
3 當我們得榮耀時,我們卑賤的身體要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腓三21。
4 我們裏面所有作種子的生命,乃是榮耀的生命;這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西一27。
5 當我們被榮耀的元素飽和並浸透時,那榮耀就從我們透出來;這就是我們這些神的後嗣與基督同得榮耀的意思。
週 六
十 聖徒對神聖基業的享受將完成于成為神的基業—弗一18:
1 作為神的後嗣,信徒和基督同作後嗣,是照着永遠生命的應許和盼望,藉着因基督的恩典得稱義,並在基督的復活裏得重生。
2 以弗所一章十八節指明神的基業是在聖徒中。
3 我們既是神的基業,就受了聖靈為印記—13節。
十一 我們感謝主,帶我們深入關於信徒是神後嗣的真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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