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s3w3d6晨興聖言-極其需要新的復興(W03-6)
二〇二六年 國殤節特會
總題: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第三篇 為着新的復興之神人的生活
第三週 • 週六
晨興餧養
約壹四16~17 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在此,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加六2 你們的重擔要彼此擔當,這樣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
約翰在約壹四章十六節說,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住在愛裏面,就是過着習慣地用這愛愛別人的生活,使神能在我們身上得着彰顯。住在神裏面,就是過着以神自己作我們裏面內容和外面彰顯的生活,使我們能絕對地與祂是一。神住在我們裏面,就是在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並在外面作我們的生活;這樣,祂就能實際的與我們是一。
說我們住在愛裏面,就住在神裏面,意思就是我們所住在其中的愛就是神自己。這指明我們對別人的愛該是神自己。我們若住在那就是神自己的愛裏面,我們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我們裏面(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七三至三七四頁)。
信息選讀
我們住在那是神自己的愛(約壹四16)裏面,神的愛就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也就是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的顯明,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18)。
約翰在約壹四章十七節指明,『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本節的〕『祂』與三章三節、七節者同,乃是指基督。祂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與祂所是的一樣。…『世上』,如在四章一節的世界,不是指宇宙或這地,乃指地上人類的社會,就是組成屬撒但之世界系統的人(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七四至三七五頁)。
有些解經家說,基督的律法在〔加拉太六章二節〕是指主叫我們彼此相愛的誡命。照他們所言,基督的律法就是愛的律法。這是正確的。但我們必須進一步看見,基督的律法乃是指藉着愛運行、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羅八2,約十三34)。愛的律法,就是基督的律法,乃是生命的律法。愛是彰顯,但生命是本質。真實的愛是由神聖的生命產生出來的。保羅在林前十三章所描述的愛,乃是神聖生命的彰顯。不僅如此,愛乃是那靈的果子(加五22),這事實指明愛的本質必須是那靈。事實上,一切屬靈的美德都必須有那靈連同神聖的生命為其本質。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必須由生命之靈的律將其實化。這就是我們說加拉太六章二節『基督的律法』是指『生命之律』的原因。生命之律藉着愛的律得着彰顯,使我們能彼此擔當重擔。這樣,我們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
保羅在三節說,『人若不是甚麼,還以為是甚麼,就是自欺了。』表面看來,三節與二節沒有甚麼關聯;實際上這兩節之間有非常真實又有意義的關聯。那些以為自己是甚麼的人,不會擔當別人的重擔。只有以為自己不是甚麼的人,因着在靈裏並憑着靈而行,就自然產生一種結果,擔當別人的重擔。
毫無疑問,保羅是按照他自己的經歷來寫這幾節聖經。他從經歷中領悟,只有當我們自以為無有的時候,我們纔自然的,甚至不自覺的擔當別人的重擔。我們並不高估自己的所作。我們這樣作,只因為我們在靈裏並憑着靈而行。我們憑着靈而行,就受那靈引導去作一些事。結果,我們就不自覺的擔當了別人的重擔(加拉太書生命讀經,三一二至三一三頁)。
參讀:約翰一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五篇;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九篇;約翰福音結晶讀經,第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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