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s4w10綱目
【週一】
壹 我們需要看見,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能有分於神的神性,就是有分於神—約三15,彼後一4:
一 成爲神人的第一步是:我們在靈裏由是靈的基督而生,有祂神聖的生命和性情—約三6,彼後一4。
二 我們旣是神人,由神所生,成爲神的兒女,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甚至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爲神—約一12 ~13,羅八16,約壹三1。
【週二】
貳 我們這些神人能有分於神的神性不同的方面:
一 我們能有分於神的生命—弗四18,約一4,十10,十一25:
1 生命就是神的內容和神的流出;神的內容乃是神的所是,神的流出就是神自己作生命分賜給我們—啓二二1。
2 神的生命是神聖的,有神的性質,也是永遠的,是非受造、無始無終、自有永有、絕不改變的—約三15,約壹二25,五13,20。
3 神永遠的生命是不能毀壞、不能消除、不能朽壞的,也是經過死亡和陰間之試驗,征服死,還要吞滅死的復活生命—來七16,徒二24,啓一18。
4 生命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並活在我們裏面—羅八6,10 ~ 11。
二 我們能有分於神的性情—弗一4,彼後一4:
1 神聖的性情乃指神所是的,就是神之所是的構成成分。
2 神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並且祂在基督裏揀選我們,使我們也成爲聖別,像祂是聖別的一樣—弗一4,彼前一15 ~ 16:
a 成爲聖別就是有分於神的聖別性情—弗一4。
b 神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爲聖別;祂使我們成爲聖別,乃是藉着將祂自己這聖別者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全人被祂聖別的性情浸透並充滿—彼前一15 ~ 16。
3 有分於神的神聖性情,就是有分於神所是的元素、成分—弗三8。
4 一天過一天我們該有分於神的性情,享受神所是的構成成分—彼後一4。
【週三】
三 因着我們藉着重生成了神人,所以我們有權利有分於神的心思—約壹二27,腓二5,林前二16:
1 我們是在神裏面,並且有神的成分;我們仍然有自己的心思,但我們裏面也有神的心思—腓二5。
2 當膏油在我們裏面塗抹時,就把神塗抹到我們裏面,又向我們啓示神的心思—約壹二27。
3 我們若讓基督的心思成爲我們的心思,我們就可以有基督的心思—腓二5:
a 我們不僅有基督的生命,也有基督的心思—林前二16。
b 基督必須從我們的靈浸透我們的心思,使我們的心思與祂的心思成爲一—16 節,弗四23。
四 神人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林後三18:
1 我們說這點的根據,乃是保羅在林後三章十八節的話,那裏說到我們憑神自己的所是而被變化。
2 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我們裏面,意思就是我們不僅有分於神的生命、性情和心思,更有分於祂的所是—弗三8。
【週四】
五 我們這些神人有權利有分於神的形像—林後三18:
1 基督乃是神的像,彰顯神所是的—西一15,林後四4。
2 按照林後三章十八節,我們正『漸漸變化成爲與祂同樣的形像』。
3 變化成爲與祂同樣的形像,就是模成神長子這復活之基督的形像,成爲與祂一式一樣—羅八29。
六 至終,我們要被帶進神的榮耀,有分於神的榮耀—來二10:
1 神是榮耀的神;榮耀是神的彰顯,是神在輝煌中彰顯出來—徒七2,林前二7,林後三18,四6。
2 神永遠的目標是要領祂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3 包羅萬有的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乃是榮耀的盼望—西一27。
4 我們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爲主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林後三18。
【週五】
七 神人之神聖權利的另一面,乃是有分於神兒子的名分—弗一5,羅八23:
1 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是在已過的永遠,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
2 在時間開始以前,神就有意並定意,要我們有分於祂兒子的名分—5 節。
3 基督的救贖將我們帶進神兒子的名分裏,並且我們得着了兒子名分的靈—我們蒙重生之人的靈調和着神兒子的靈—加四6,羅八15。
八 神人有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這包括有權利有分於神的顯出—19 節:
1 當我們的生命—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4。
2 當神顯現時,我們這些神的眾子也要有分於那個顯現—羅八19。
3 神要與祂的眾子一同顯現,(來二10,)他們在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形像和榮耀上,將要與祂一式一樣—羅八19。
【週六】
九 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這包括有權利有神的樣式—約壹三2:
1 約壹三章二節說,『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爲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
2 當基督顯現時,三一神就要顯現出來;當我們看見祂時,我們就要看見三一神;當我們像祂時,我們就要像三一神—2 節:
a 這清楚啓示,我們要有神的樣式。
b 我們不僅要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也要有神的樣式—弗四18,彼後一4,約壹三2。
十 最後,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成爲神類—神的種類—約一12 ~ 13,羅八14,16:
1 神成爲人,進到人的種類裏;而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爲神,進到神的神聖種類之範圍裏—約一1,12 ~ 14,彼後一4。
2 我們要進入神聖的範圍,就是神聖種類的範圍,就必須從神而生,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約一12 ~ 13,三3,5 ~ 6,15,彼後一4:
a 我們已經重生成爲神的種類,成爲神人類—約一12 ~ 13。
b 我們第二次的出生,重生,使我們進入神的國,成爲神的種類—三3,5 ~ 6。
c 神所有的兒女都是在神聖種類的神聖範圍裏—一12 ~ 13,三3,5。
d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看見信徒活在神聖種類之範圍裏的許多方面—一16,十五4 上,9,11,四23 ~24,十四2,20,23,十七22 ~ 24。
3 我們無論在那裏,都需要記得我們是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西三4,弗一4 ~ 5,林後三18,彼後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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