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s4w03綱要

 第三週   以利沙豫表基督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並且作爲神人,行事如同神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

讀經:王下二19 ~ 22,四1 ~六7

【週一】

壹 以利沙豫表基督,在生命裏行恩典的神蹟—王下四9,路四27:

一 在舊約的豫表和表號的應驗裏,基督是真以利沙;主耶穌作爲真以利沙,乃是甜美、可愛的申言者,祝福的申言者—王下四9,路四27,七11 ~ 17。

二 以利沙是舊約裏的豫表,他代表神在恩典裏新約的經綸:

1 恩典是神藉着將祂自己賜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而爲我們作一切—約一1、14 ~ 17。

2 這恩典的結果乃是神聖的生命;這生命豐富高超到一個地步,甚至使我們與基督一同作王—羅五17。

三 以利沙所行將耶利哥的水治好的神蹟,與主耶穌所行變水爲酒的神蹟,意義是一樣的,就是變死亡爲生命—王下二4、19 ~ 22,約二3 ~ 11。

四 以利沙稱無爲有,與主耶穌食飽羣眾所作的,在原則上是同樣的事—王下四1 ~ 7、8 ~ 17、42 ~ 44,太十四14 ~ 21,十五32 ~ 39。

【週二】

五 以利沙叫死人從死裏復活,賜生命給死人,與主耶穌在肉身一面和屬靈一面所作的相同—王下四18 ~ 37,路七11 ~ 17,約十一41 ~ 44,五25。

六 以利沙用麵去除野瓜的毒,與主耶穌用祂自己作細麵,醫治祂的門徒脫離法利賽人的酵,在原則上是一樣的—王下四41,太十六12。

七 以利沙用一根木頭,使掉在水裏的斧頭浮上來;這表徵基督在復活裏,藉祂的十字架恢復墮落在死水裏之罪人所失去的能力—王下六6,弗二1 ~ 6。

【週三】

八 以利沙爲別人行神奇醫治的神蹟,但照着神的旨意,他自己卻沒有藉神蹟得醫治;這是保羅和他同工們的經歷—王下十三14:

1 保羅把病了的特羅非摩留在米利都,而沒有爲他得醫治禱告;他也沒有運用他醫病的恩賜,治好提摩太的胃病—提後四20,提前五23,徒十九11 ~ 12。

2 保羅及其同工們在這段受苦的時期,是在裏面生命的管治之下,不是在外面恩賜的能力之下:

a 前者屬於生命裏的恩典,後者屬於神奇能力中的恩賜。

b 在召會敗落中,當人在爲召會受苦時,能力的恩賜不像生命裏的恩典那樣需要—提後四22。

九 以利沙身體雖然死了,卻仍在靈裏盡職,使一個死人活過來—王下十三21:

1 甚至死了的以利沙也能使人活過來。

2 這是基督在復活裏的圖畫—約十一25,徒二24,腓三10:

a 無論誰碰着祂,就活過來。

b 重生就是靈裏死了的人碰着死而復活的基督,就活過來—參約五25,弗二1 ~ 6 上。

【週四】

貳 就如摩西、撒母耳和保羅,以利沙是神人(直譯,屬神的人),行事如同神在地上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王下四9:

一 耶和華對摩西說,祂使摩西在法老面前作神—出七1 上:

1 在摩西身上,神得着一個代表祂並執行祂旨意的人;摩西絕不憑自己對法老說話,他總是說神所吩咐他說的—三16 ~ 18,五1。

2 事實上法老不是聽神的大使摩西說話,與摩西辦交涉;他乃是聽神說話,與神辦交涉。

二 撒母耳代表神在地上治理祂的百姓;這樣,撒母耳乃是代理的神—撒上一11,二35,七3,八22:

1 撒母耳能作代理的神,因爲他的所是和神的心乃是一—二35:

a 他是一個合乎神心的人;這就是說,他是神心的複製、翻版。

b 撒母耳的生活和工作乃是爲着完成一切在神心中的事。

2 撒母耳是神的出口,也是神的行政;如此,他乃是代理的神。

【週五】

三 保羅在他的職事裏,是屬神的人,就是代理的神,安慰信徒,憑着神的單純行事爲人,表達神的妒忌,並且作基督的大使,完成和好的職事—林後一3 ~ 4、12,十一2,五20:

1 在使徒保羅漫長、不幸且受監禁的航程中,主保守他在祂的超越裏,使他能活出一種生活,遠超憂慮的境域—徒二七13 ~二八9:

a 這種生活是全然尊貴,有人性美德的最高標準,彰顯最高超的神聖屬性,與多年前主耶穌在地上所過的生活相似。

b 這是耶穌在祂被神性所豐富的人性裏,再次活在地上。

c 這是從前活在福音書裏那奇妙、超絕、奧祕的神人,藉着祂許多肢體中的一個,在使徒行傳裏繼續活着。

2 新約的信徒能彀像保羅一樣,盡功用作代理的神—提前一16。

【週六】

叁 我們是神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與神是一,被神構成,活神,彰顯神,與神一同行動,代表神,就能盡功用作代理的神—弗一4 ~ 5:

一 我們是神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應當與神是一—林前六17:

1 聖經的基本原則是,神在祂的經綸裏,要使祂自己與人成爲一,並使人與祂成爲一—約十五4。

2 神渴望神聖的生命與屬人的生命聯結一起,成爲一個生命,同過一個生活—林前六17。

二 我們需要被神構成—弗三17 上,西三10 ~ 11:

1 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的所是由祂的所是構成,以致與祂的所是成爲一個構成—弗三17 上,四4 ~ 6。

2 在神聖的生命裏,並憑着神聖生命之律的工作,神要作到我們裏面,我們也要在祂的生命和性情上被祂構成—羅八2、6、10 ~ 11、29。

三 我們作爲與神是一並被神構成的人,應當活神—腓一21 上:

1 照着神的經綸,祂的心意是要將祂的元素、祂的本質和祂性情的成分,分賜到我們的所是裏,使我們活祂—羅八2、6、10 ~ 11。

2 我們的日常生活實際上應當是神自己,因而是一種一直活神的生活—帖前二12,林前十31。

四 我們應當彰顯神—創一26,林後三18,羅八29,西三10:

1 神永遠的定旨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彰顯祂—弗一11,三11,提後一9。

2 神在祂經綸裏的目的,乃是要我們與祂是一並活祂,作祂團體的彰顯—林前六17,腓一21 上,弗一22 ~ 23。

五 我們作爲彰顯神的人,應當與神一同行動—書一1 ~ 9,六1 ~ 16:

1 神需要以色列人在祂經綸的大輪行動裏與祂合作—一1 ~ 9,六1 ~ 16。

2 我們需要在神的心頭願望裏,並在祂地上的行動裏,與祂成爲一—弗一5、9,啓十四1 ~ 4。

六 我們與神一同行動時,應當代表神—創一26 ~ 28:

1 我們若要用權柄代表神,就需要在生命裏彰顯神;亞倫有復活的生命彰顯神,因此,他有權柄代表神—26 節,二9,民十七1 ~ 8。

2 爲神作工正確的路,乃是代表祂—出七1 ~ 2。

七 我們若與神是一,被神構成,活神,彰顯神,與神一同行動,並代表神,就能盡功用作代理的神:

1 神能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與祂一樣,以完成祂的經綸—西三4,彼後一4,弗三9。

2 申言者以利沙在他的職事裏,作爲神人(屬神的人),行事如同神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今天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也能如此在神的經綸裏盡功用作代理的神—王下四9,提前六11,提後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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