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週、在三一神裏的召會 晨興聖言

 晨興聖言

​​2025年六月半年度訓練『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三十週、在三一神裏的召會

讀經:帖前一13610,約壹一5,二27,四16,五1112

【週 一】

壹、三一神乃是新約的架構太十二28,二八19,約十五26,徒二33,羅八11,加四6,弗三1617,四46,來九14,彼前一2

貳、我們藉著經歷並享受三一神,就得以認識祂約壹一5,二27,四16,五1112

一、三一神不僅是我們信仰的對象;祂乃是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給我們經歷並享受1315

二、我們需要藉著內在的享受主觀的神,而在經歷上認識三一神27,四4

三、我們若要認識三一神,就必須在生命這條線上,並在生命長大的過程裏;我們越在生命裏長大,就越關切神聖的三一1318

【週 二】

參、當三一神成為我們的經歷和享受時,祂不僅是那在寶座上宇宙般廣大的一位,祂也是那在我們心裏的一位啟四23,五6

一、我們不是在宇宙的寬廣裏認識三一神,乃是在我們個人心的範圍裏認識祂來八1011

二、新約所關切的,是要我們認識那已經進到我們這人裏面居住的三一神,認識那住在我們靈裏,並渴望擴展到我們心的內裏各部分的一位弗三1417上,約壹三1921

三、說到對三一神的認識,新約的路乃是個人的、細節的、經歷的2027,來十16

四、這種認識三一神經歷的路,是何其寶貴!

肆、新約和整本聖經一樣,完全是以神聖三一為結構所組成的太二八19,啟一45,二二12

一、整本新約都與三一神有關;三一神是新約的結構元素弗三16,四46

二、聖經陳明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神聖三一為著完成祂的經綸而有的行動路十五332,弗二18

三、聖經是照著一個管制原則寫的,就是三一神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享受、飲料、生命的泉源和光詩三六89

四、在神話語中關於三一神的啟示,乃是為著將神在祂的神聖三一裏,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作他們的經歷和享受,使他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直到永遠弗一323,四16,啟二一21011

【週三、週四】

伍、帖撒羅尼迦前書是寫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1

一、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一面是屬於帖撒羅尼迦人的,另一面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

1. 這樣的召會是由父神所生,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並在主耶穌基督一切的所是和所作裏,與祂有生機的聯結約一1213,林前一30,六17

2. 我們需要看見,召會是由那些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人所組成,他們有神的生命,並且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約三15,十五15

【週 五】

二、當保羅說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召會,事實上他的意思是說,召會是在三一神裏帖前一1,林前一2,十二46

1. 『父神』和『主耶穌基督』這樣的說法,都含示那靈;因此,帖前一章一節含示那靈是不言而喻的,我們可以說,召會是在三一神裏的。

2. 因為神聖三一的三者是不能分開的,所以每當我們有第一者父,我們也就有第二者子,也有第三者那靈太十二28,羅八11,加四46

3. 父、子、靈是一位神,不是三位神;祂們雖有分別,卻不分開林後十三14

  • 我們無法將子從父分開,也無法將父和子從靈分開,因為三者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的約十四1011
  • 就著祂們的永遠同時並存而言,神格的三者彼此有別,但祂們的永遠互相內在,卻使祂們成為一。

【週 六】

  4. 在神聖的經綸裏,神聖三一的三者在三個連續的時期裏,分別作工且表顯出來:

  • 父是計畫、創始、發起者—36節。
  • 子成就父所計畫、創始、並發起的一切事— 712節。
  • 那靈執行、應用父所計畫並子所成就的—1314節。
  • 揀選是出於父,拯救是出於子,分賜或繁殖是出於那靈帖前一3610

  5. 子來時,祂是同著父憑著靈而來;子實化為那靈,那靈作為子同著父而來約十四26,十五26

三、召會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意思是說,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太二八19,弗四46

1. 按照聖經,我們找不到召會只在神裏這回事;反之,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林後十三14

2. 在創世記一章,神是沒有經過過程的神,但在新約裏,祂成了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約七3739,腓一19

3. 『經過過程』是指三一神在神聖經綸裏所經過的重要步驟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

  • 在釘十字架時,主完成了救贖,了結了舊造,廢除了撒但和死弗一7,羅六6,來二14
  • 在復活裏,祂使新造有了新生的起頭林後五17
  • 如今祂乃是賜生命的靈,作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上。

  4. 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乃是在那成了賜生命之靈,同著父和子的一位裏的召會約十四20

  • 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賜生命的靈,臨到我們,接觸我們,並在我們的經歷中應用到我們身上林前十五45下。
  • 父在子裏,子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011161720
  • 當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是在那靈裏;因此,我們是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

四、我們若看見召會在三一神裏的異象,這異象會支配我們的思想、活動、以及我們整個的生活箴二九18上,徒二六19

第三十週.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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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壹四13~15『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現在又作見證的。凡承認耶穌是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

仇敵的一項狡計是否認三一神對我們是主觀的,為著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他們把神聖的三一僅僅陳述為宗教的客觀道理。聖經啟示三一神不僅是我們信仰的對象;祂對我們乃是主觀的,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每天,甚至每時每刻都需要這樣經歷祂並享受祂。(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四六頁。)

信息選讀

聖經清楚的啟示,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以後,已經完成於包羅萬有的靈,這靈已經來住在我們的靈裏。阿利路亞,這奇妙、包羅萬有的靈住在我們人的靈裏人可以比作電晶體收音機。這樣的收音機有個接收器,能接收無線電波。收音機只要調得正確,就會發出音樂。我們可以說我們人就像電晶體收音機,接收器就是我們人的靈。只要我們的接收器調得正確,我們就享受屬天的音樂。這個例子說明對三一神的享受,這三一神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重生之人的靈裏。我們乃是憑著我們的靈接觸、享受並經歷那包羅萬有的靈。

照著聖經,我們剛強的見證,我們的主今天不僅是三一神的一部分祂乃是整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是子同著父且成為靈。今天在我們的經歷中,祂就是那靈,是子同著父的實際,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我們明白祂是這樣奇妙的一位,就不在意死的道理、虛空的宗教或無意義的儀式。我們所關切的是每天對三一神有經歷、有享受。

我們可以用喫東西為例,說明以享受和經歷三一神的方式學知三一神的事。你越喫一種食物,就越認識那種食物。這認識不是道理的,乃是經歷的。同樣的,我們藉著享受並經歷三一神,就認識了祂。我們僅僅憑著道理,不可能認識三一神。但我們藉著享受並經歷祂,就能認識祂。

照著聖經,我們教導父、子、靈是一。以賽亞九章六節說,有一子賜給我們,但是祂名稱為永在的父,或永遠的父。這符合約翰福音所記載主論到祂自己和父的話。主耶穌說,祂(子)在父的名裏來。(約五43。)主從來沒有說到祂自己是子又是父,但主的確說,祂是子,在父的名裏來。主在約翰十四章也說,我們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9。)不僅如此,主在這一章說,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1011。)所以祂在十章三十節說,父與子原是一。我們承認子,就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而且祂也是那靈。(林後三17。)我們有祂住在我們裏面,也就有了父和那靈。你裏面不是有主耶穌麼?的確有。你裏面不是也有父和那靈麼?當然也有。這就是說,父、子、靈都在你裏面。那麼,我們裏面有多少位?我們從經歷知道,我們裏面只有一位。住在我們裏面的這一位,乃是三一神,父、子、靈。(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四六至三四七、二二一至二二二頁。)--參讀: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九至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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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週.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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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壹三19~21『在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在祂面前可以安心;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祂都知道。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約翰在約壹三章二十一節乃是說到非常主觀的認識神。有些人會說到管理宇宙之全能的神,但約翰在這裏是說到在我們心裏的神。他不是談大能的神,偉大的神,他乃是說到實際的神。神不僅是無窮、無限、超過我們所能領會的,祂也小得足以在我們心裏。當神成為我們的經歷時,祂不僅是那在寶座上宇宙般廣大的一位,祂也是那在我們心裏的一位。

按照新約的教訓,我們必須在我們個人心的範圍裏認識神。神不是在宇宙的寬廣裏,乃是在我們心的微小範圍裏被我們認識的。新約所關切的,是要我們認識那已經進到我們這人裏面的神,認識那住在我們靈裏,並渴望擴展到我們心的內裏各部分的一位。〔參弗三17。〕因此,我們必須在我們的心裏認識神。(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一一至三一二頁。)

信息選讀

約翰在約壹三章二十節不是說神比宇宙大;〔而〕是說,神比我們的心大。這種寫法指明,我們對神的認識必須是經歷上的。你的心平安麼?你的心寧靜麼?有些人會說他們認識神,但他們也許是宗教、客觀的認識神。我們必須在我們的心裏,在我們的良心裏認識神。這樣的認識神乃是使那偉大、全能、無限的神,在我們的良心裏對我們成為實際的。我們的良心若叫我們不安,這意思是神與我們也有了問題。在我的基督徒生活裏,我常常希奇神為甚麼在意我日常生活裏所有的細節。比方,我若給妻子『長臉』看,神會在我的良心裏攪擾我。如果我和神爭辯這樣的事,在我良心裏的神不會同意我。這是以經歷的方式認識神的例子。

就著我們在經歷上對祂的認識而言,神是微小的、有限的。一位弟兄會與神爭辯;他會認為神為著某件事攪擾他的良心是不對的。假定這位弟兄對神說,『為甚麼我的良心為著我妻子的事攪擾我?她錯了,我沒有錯。問題是她惹的,我一直想要避免爭吵。為甚麼我的良心因著我這樣感覺來攪擾我?這是不公平的。』然而無論這位弟兄怎樣與神爭辯,神的管治總不會偏袒他。

我們認識神新約的路乃是個人的、細節的、經歷的。新約的路乃是認識神是那在我們心裏的一位。這種認識神經歷的路是何其寶貴!

 

有時候我們也許不明白,神有千萬的事要處理,為甚麼會關心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瑣事。儘管神是無限且全能的,然而祂甚至在意我們生活中的瑣事。比方,祂會在意一位弟兄裏面對他妻子的態度,這件事小得似乎需要用神聖的放大鏡纔看得見。然而神在意這樣的事。我們知道神在意這樣的事,因為我們的良心為著這些事攪擾我們。每當我們的良心不寧靜,我們就知道我們需要顧到神聖管治的代表良心的感覺。我們這樣認識神,並不是在大事上,乃是在小事上。這條認識神的路是經歷的,實際的。(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一二至三一四頁。)--參讀:在神聖三一裏並同神聖三一活著,第五、十三章。

第三十週.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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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前一1『保羅、西拉和提摩太,寫信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願恩典與平安歸與你們。』

林前一2『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裏被聖別,蒙召的聖徒,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祂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

有人讀到在三一神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可能會說,『你們宣稱一章一節指明召會是在三一神裏。這節經文的確題到父和子主耶穌基督,但是並沒有說那靈。這節經文如果說到三一神,那靈在那裏?』這裏這個例子給我們看見,聖經上許多沒有說的話,即使不比說出來的話更重要,至少也是同樣重要。我們接觸聖徒的時候,時常會有一些話不說,這些話也許比我們對他們說出來的話更重要。保羅為甚麼不說『在父神、主耶穌基督和聖靈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

我們可以確定,帖前一章一節所說的神乃是三一神。我們如何知道?因為保羅首先題到父三一神的第一者。只要有第一,就會有第二者子,也會有第三者那靈。保羅說到父的這個事實,有力的指明他所想的是三一神。不僅如此,『主耶穌基督』這話也含示那靈。『父神』與『主耶穌基督』都含示那靈。因此,一章一節含示那靈,是不言而喻的。(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六八頁。)

信息選讀

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含示我們也在那靈裏。因此,帖前一章一節含示三一神。這節經文指明,召會是在三一神裏的。

說召會是神的,或是基督的,相當簡單。但宣告召會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就深奧多了。譬如,說我們是屬於某一個人的,這是一回事;但說我們是在那個人裏面,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對我們人來說,我們可能屬於一個人,但我們不可能真在那個人裏面。召會能在三一神裏只有一條路,就是生機的、並出於生命的路。我們對生命的路了解得不彀,但是神卻非常了解。不僅如此,只有神能以生命的方式來作事。神以生機、生命的方式,使召會能在三一神裏面。

如果召會僅僅是屬於神的,神只要是我們的創造者就彀了。但是召會要在神裏面,神就必須成為我們的父,我們需要與神有生命的關係。照樣,召會要在主耶穌基督裏,基督之於我們就必須是主,是耶穌。

新約並沒有說召會是在神裏,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帖前一章一節告訴我們,召會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這啟示召會是在三一神裏,這與召會只在神裏的說法不同。按照聖經,我們找不到召會只在神裏這一回事,但是卻有在三一神裏的召會。

現在我們需要仔細來看神與三一神的區別。我們如果只說神,就是把神看作好像沒有經過過程一樣。但三一神是指經過過程的神。創世記一章一節說,『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我們在這一節裏看不見經過過程的神,也就是說,我們看不見父、子、靈。但是新約卻有三一神完滿的啟示。(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六八至七頁。)--參讀: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七篇。

第三十週.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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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一12~13『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十五1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

帖前一章一節說,『保羅、西拉和提摩太,寫信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願恩典與平安歸與你們。』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都是寫給在帖撒羅尼迦的地方召會,就是由該城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所組成的。這樣的地方召會是屬於信徒的,也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這指明這樣的地方召會是由父神所生,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並在主耶穌基督一切的所是和所作裏,與祂有生機的聯結。因此,召會是屬於人的,(如帖撒羅尼迦人,)但在生機上是在神裏並在主裏的。這種在神的生命和性情裏生機的聯結,乃是信徒為著召會生活,過聖別生活不可少的基礎。這樣的生活乃是這兩封書信的主題。(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三頁。)

信息選讀

保羅的著作有一個特徵,就是強調信徒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強調與基督生機的聯結是保羅著作中一個顯著的特點。帖前一章一節雖然寫得很簡單,卻題到生機的聯結,這是保羅特有的寫法。保羅在本節說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這裏的介系詞『在裏』非常重要,指出召會是在三一神裏的。召會是由人所組成,但這些人信徒乃是在三一神裏的。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一面是屬於帖撒羅尼迦人的,另一面是在父神裏的。

保羅不是僅僅說召會在神裏面,乃是說召會在父神裏。除非神是我們的父,否則我們就不能在祂裏面。我們不是在神裏面被造的,但我們是在祂裏面重生的。我們乃是在神之外被造的;這就是說,在神創造時,我們與祂沒有甚麼生機的聯結或生命的關係,只有受造之物與創造者之間的關係。創造的結果乃是我們成了神所造之物,而神是我們的創造主。因此,神與我們之間有創造的關係,卻沒有生命的關係。我們受造時,神的生命並沒有進到我們天然的人裏面。我們這些神所造的人,並沒有神的生命。我們只有受造的生命,就是我們天然人的生命。

我們重生、由神而生的時候,我們與神的生命關係就開始了。這個重生把我們帶進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我們重生的時候,得著了神的生命。現今神不僅是我們的創造主、我們的神,祂也是生了我們的父。神不再僅僅是我們的創造主,祂也是生我們的那位,因為祂已經用祂的生命生了我們。因此,祂是我們的父神。

帖撒羅尼迦信徒藉著重生成了神的兒子。按照羅馬書,召會是由神的眾子組成的。罪人可以成為屬世組織的成員,卻無法成為活神召會的組成分子。這樣的召會只能由神的兒子所組成。

父已經豫定我們作祂的兒子。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到了時候,神呼召我們,在我們裏面感動我們;於是我們悔改,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而接受了祂。我們一接受基督,就蒙了重生,成為神的兒子。現今我們既是神的兒子,就成了召會基督身體的組成分子。我們這些神的兒子既是基督的肢體,所以帖前一章一節說,召會不僅在父神裏,也在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三至五頁。)--參讀: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一篇。

第三十週.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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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四10~11『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事而信。』

事實上,今天某些基要派的聖經教師不知不覺間成了三神論者。這些教師不僅說父、子、靈有區別,也說祂們是分開的。我們能說父、子、靈有區別,但不能說祂們是分開的。我們無法將子從父分開,或將父和子從靈分開,因為三者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的。在約翰福音裏子說,祂在父裏面,父也在祂裏面。(十38,十四1011。)既然子在父裏面,父也在子裏面,祂們怎能分開?主耶穌也說,祂與父原是一。(十30。)這進一步證明父與子雖然有區別,卻不能分開。父、子、靈有區別卻不分開,因為祂們是三卻又是一。(新約總論第一冊,三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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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與子雖然是『一』,〔約十30,〕二者卻仍然有『我』和『父』的分別。這一點不能忽略,因為一忽略了,就會成為形態論者(modalist)。形態論主張這一位神有三個時期,並且互不同時存在。但聖經給我們看見,父、子、靈三者是同時存在,並且是存在彼此裏面,所以父、子、靈三者是一,是一位神;但這一位神又是三,是父、子、靈。既是這樣,父、子、靈甚麼時候是一,甚麼時候是三?我們只能照著聖經的話說,這一位神有父、子、靈三者的講究;這三者是絕對有分別的(distinct),卻也是絕對不能分開的(separate);並且這三者也是互相內在的,第一位在第二位裏面,第二位又在第一位裏面,而第二位子與第三位靈又是一個。(林後三17。)因此,如果父、子、靈只是同時存在,就還有分開的可能;但是因為祂們又是互相內在,就沒有分開的可能。因這緣故,神纔是三一神。

你們必須認識、清楚這些重點。到今天為止,我們接續歷代聖徒所看見的,就是這麼多。神聖的三一乃是宇宙的奧祕,這個奧祕不是給我們在神學上爭論的,乃是給我們在實際經歷中享受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冊,四二四至四二五頁。)

聖經啟示子就是父。〔賽九6。〕在約翰十四章七至十一節,主清楚的向我們啟示祂與父是一的奧祕。(十30。)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祂說話是父在作事;人看見祂,就是看見父;他們認識祂,就是認識父,因為祂就是父。

聖經也啟示子(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末後的亞當,當然就是成為肉體的主耶穌;賜生命的靈,也當然就是聖靈。除了聖靈,不可能再有另一位賜生命的靈。主成為肉體,成了末後的亞當,後來經過死而復活,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冊,七七頁。)--參讀:神的啟示和異象,第二篇;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第三篇。

第三十週.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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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一3~5『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豫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一『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

弗一13『你們也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按照新約來看,父要得著許多的兒子,父所關心的是兒子的名分。為了要產生這些兒子,神一直在生兒子。對祂而言,兒子的數目不需要受限制。

父神有一個確定的定旨〔和〕計畫。神的揀選和豫定都是根據祂的定旨。神首先揀選我們,然後豫定我們。這指明神是獨一的發起者和起始者。因此,召會在父神裏,含示召會乃是在神的定旨、計畫、揀選和豫定裏。

我們基督徒都只該有獨一的目的,就是我們父的定旨。我們也該有父的獨一計畫。這意思是說,發起者和起始者只該有一位,就是父。我們不該發起或起始甚麼事。

召會在主耶穌基督裏是件大事。在基督裏就沒有罪、肉體、己、天然生命、舊造、死和撒但。我們若在基督裏,一切消極的事物就都被了結。對於在基督裏的人來說,神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已經了結了。(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七三至七五頁。)

信息選讀

父是計畫並創始的那一位。子神成就父神所定意、計畫、發起、起始的一切事。靈神既不是起始者,也不是成就者,乃是執行者。那靈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單獨作甚麼。那靈乃是執行、推行父所計畫並起始,以及子所成就的。我們都必須看見,父所計畫的一切,以及子所成就的一切,現今都在那靈裏,也同著那靈。在我們的經歷裏,我們所接觸的那一位乃是那靈。這一位靈就是子,在子裏我們有父。因此我們可以說,父在子裏,子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當我們照著靈而行,我們實際上乃是照著三一神而行。

 

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那靈是三一神的應用,是三一神臨到我們。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如何能在我們的經歷中應用到我們身上?祂乃是作為賜生命的靈應用在我們身上。那靈不僅是神的靈和基督的靈;那靈就是神,就是基督。今天在我們的經歷中,三一神乃是那賜生命的靈。因此,當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是在那靈裏。因為帖前一章一節含示那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們說,召會乃是在三一神裏的。

三一神的啟示需要基督的成為肉體、主的人性生活,以及主的釘十字架和復活。基督復活以後,那靈來了。這位三一神是經過過程的神。祂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祂釘十字架成功了救贖,了結了舊造,毀壞了撒但和死亡。祂復活使新造有了新生的起頭。現今祂是賜生命的靈,就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召會是在這樣一位三一神裏面。召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而三一神乃是成了賜生命的靈,同著父和子的一位。(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八至八一、七二頁。)--參讀: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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