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週 在三一神裏的召會晨興聖言

 第三十週 在三一神裏的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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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帖前一1,3~6,10,約壹一5,二27,四16,五11~12

帖前1:1 保羅、西拉和提摩太,寫信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願恩典與平安歸與你們。 

【週 一】

壹 三一神乃是新約的架構—太十二28,二八19,約十五26,徒二33,羅八11,加四6,弗三16~17,四4~6,來九14,彼前一2,啟一4~5。

貳 我們藉著經歷並享受三一神,就得以認識祂—約壹一5,二27,四16,五11~12:

一 三一神不僅是我們信仰的對象;祂乃是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給我們經歷並享受—四13~15。

二 我們需要藉著內在的享受主觀的神,而在經歷上認識三一神—二27,四4。

三 我們若要認識三一神,就必須在生命這條線上,並在生命長大的過程裏;我們越在生命裏長大,就越關切神聖的三一—二13~18。

【週 二】

參 當三一神成為我們的經歷和享受時,祂不僅是那在寶座上宇宙般廣大的一位,祂也是那在我們心裏的一位—啟四2~3,五6,約壹三19~ 21:

一 我們不是在宇宙的寬廣裏認識三一神,乃是在我們個人心的範圍裏認識祂—來八10~11。

二 新約所關切的,是要我們認識那已經進到我們這人裏面居住的三一神,認識那住在我們靈裏,並渴望擴展到我們心的內裏各部分的一位—弗三14~17上,約壹三19~21。

三 說到對三一神的認識,新約的路乃是個人的、細節的、經歷的—二20,27,來十16。

四 這種認識三一神經歷的路,是何其寶貴!

肆 新約和整本聖經一樣,完全是以神聖三一為結構所組成的—太二八19,啟一4~5,二二1~2:

一 整本新約都與三一神有關;三一神是新約的結構元素—弗三16,四4~6。

二 聖經陳明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神聖三一為著完成祂的經綸而有的行動—路十五3~32,弗二18。

三 聖經是照著一個管制原則寫的,就是三一神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享受、飲料、生命的泉源和光—詩三六8~9。

四 在神話語中關於三一神的啟示,乃是為著將神在祂的神聖三一裏,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作他們的經歷和享受,使他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直到永遠—弗一3~23,四16,啟二一2,10~11。

【週三、週四】

伍 帖撒羅尼迦前書是寫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一1

一 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一面是屬於帖撒羅尼迦人的,另一面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

1 這樣的召會是由父神所生,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並在主耶穌基督一切的所是和所作裏,與祂有生機的聯結—約一12~13,林前一30,六17。

2 我們需要看見,召會是由那些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人所組成,他們有神的生命,並且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約三15,十五1,5。

【週 五】

二 當保羅說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召會,事實上他的意思是說,召會是在三一神裏—帖前一1,林前一2,十二4~6:

1 『父神』和『主耶穌基督』這樣的說法,都含示那靈;因此,帖前一章一節含示那靈是不言而喻的,我們可以說,召會是在三一神裏的。

2 因為神聖三一的三者是不能分開的,所以每當我們有第一者父,我們也就有第二者子,也有第三者那靈—太十二28,羅八11,加四4~6。

3 父、子、靈是一位神,不是三位神;祂們雖有分別,卻不分開—林後十三14:

a 我們無法將子從父分開,也無法將父和子從靈分開,因為三者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的—約十四10~11。

b 就著祂們的永遠同時並存而言,神格的三者彼此有別,但祂們的永遠互相內在,卻使祂們成為一。

【週 六】

4 在神聖的經綸裏,神聖三一的三者在三個連續的時期裏,分別作工且表顯出來—弗一3~14:

a 父是計畫、創始、發起者—3~6節。

b 子成就父所計畫、創始、並發起的一切事— 7~12節。

c 那靈執行、應用父所計畫並子所成就的—13~14節。

d 揀選是出於父,拯救是出於子,分賜或繁殖是出於那靈—帖前一3~6,10。

5 子來時,祂是同著父憑著靈而來;子實化為那靈,那靈作為子同著父而來—約十四26,十五26。

三 召會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意思是說,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太二八19,弗四4~6:

1 按照聖經,我們找不到召會只在神裏這回事;反之,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林後十三14。

2 在創世記一章,神是沒有經過過程的神,但在新約裏,祂成了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約七37~39,腓一19。

3 『經過過程』是指三一神在神聖經綸裏所經過的重要步驟—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

a 在釘十字架時,主完成了救贖,了結了舊造,廢除了撒但和死—弗一7,羅六6,來二14。

b 在復活裏,祂使新造有了新生的起頭—林後五17

c 如今祂乃是賜生命的靈,作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上。

4 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乃是在那成了賜生命之靈,同著父和子的一位裏的召會—約十四20:

a 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賜生命的靈,臨到我們,接觸我們,並在我們的經歷中應用到我們身上—林前十五45下。

b 父在子裏,子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0~11,16~17,20。

c 當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是在那靈裏;因此,我們是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

四 我們若看見召會在三一神裏的異象,這異象會支配我們的思想、活動、以及我們整個的生活—箴二九18上,徒二六19。


第三十週.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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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興餧養

約十四10~11 『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事而信。』

事實上,今天某些基要派的聖經教師不知不覺間成了三神論者。這些教師不僅說父、子、靈有區別,也說祂們是分開的。我們能說父、子、靈有區別,但不能說祂們是分開的。我們無法將子從父分開,或將父和子從靈分開,因為三者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的。在約翰福音裏子說,祂在父裏面,父也在祂裏面。(十38,十四10~11。)既然子在父裏面,父也在子裏面,祂們怎能分開?主耶穌也說,祂與父原是一。(十30。)這進一步證明父與子雖然有區別,卻不能分開。父、子、靈有區別卻不分開,因為祂們是三卻又是一。(新約總論第一冊,三七頁。)

信息選讀

父與子雖然是『一』,〔約十30,〕二者卻仍然有『我』和『父』的分別。這一點不能忽略,因為一忽略了,就會成為形態論者(modalist)。形態論主張這一位神有三個時期,並且互不同時存在。但聖經給我們看見,父、子、靈三者是同時存在,並且是存在彼此裏面,所以父、子、靈三者是一,是一位神;但這一位神又是三,是父、子、靈。既是這樣,父、子、靈甚麼時候是一,甚麼時候是三?…我們只能照著聖經的話說,這一位神有父、子、靈三者的講究;這三者是絕對有分別的(distinct),卻也是絕對不能分開的(separate);並且這三者也是互相內在的,第一位在第二位裏面,第二位又在第一位裏面,而第二位子與第三位靈又是一個。(林後三17。)因此,如果父、子、靈只是同時存在,就還有分開的可能;但是因為祂們又是互相內在,就沒有分開的可能。因這緣故,神纔是三一神。

你們必須認識、清楚這些重點。到今天為止,我們接續歷代聖徒所看見的,就是這麼多。神聖的三一乃是宇宙的奧祕,這個奧祕不是給我們在神學上爭論的,乃是給我們在實際經歷中享受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冊,四二四至四二五頁。)

聖經…啟示子就是父。〔賽九6。〕…在約翰十四章七至十一節,主清楚的向我們啟示祂與父是一的奧祕。(十30。)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祂說話是父在作事;人看見祂,就是看見父;他們認識祂,就是認識父,因為祂就是父。

聖經也啟示子(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末後的亞當,當然就是成為肉體的主耶穌;賜生命的靈,也當然就是聖靈。除了聖靈,不可能再有另一位賜生命的靈。主成為肉體,成了末後的亞當,後來經過死而復活,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冊,七七頁。)

參讀:神的啟示和異象,第二篇;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第三篇。 

第三十週.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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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興餧養

弗一3~5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豫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7 『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

        13 『你們…也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按照新約來看,父要得著許多的兒子,父所關心的是兒子的名分。為了要產生這些兒子,神一直在生兒子。對祂而言,兒子的數目不需要受限制。

父神有一個確定的…定旨〔和〕…計畫…。神的揀選和豫定都是根據祂的定旨。神首先揀選我們,然後豫定我們。這指明神是獨一的發起者和起始者。因此,召會在父神裏,含示召會乃是在神的定旨、計畫、揀選和豫定裏。

我們基督徒都只該有獨一的目的,就是我們父的定旨。我們也該有父的獨一計畫。這意思是說,發起者和起始者只該有一位,就是父。我們不該發起或起始甚麼事。

召會在主耶穌基督裏…是件大事。在基督裏就沒有罪、肉體、己、天然生命、舊造、死和撒但。我們若在基督裏,一切消極的事物就都被了結。…對於在基督裏的人來說,神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已經了結了。(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七三至七五頁。)

信息選讀

父是計畫並創始的那一位。…子神成就父神所定意、計畫、發起、起始的一切事。…靈神…既不是起始者,也不是成就者,乃是執行者。那靈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單獨作甚麼。那靈乃是執行、推行父所計畫並起始,以及子所成就的。我們都必須看見,父所計畫的一切,以及子所成就的一切,現今都在那靈裏,也同著那靈。在我們的經歷裏,我們所接觸的那一位乃是那靈。這一位靈就是子,在子裏我們有父。因此我們可以說,父在子裏,子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當我們照著靈而行,我們實際上乃是照著三一神而行。

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那靈是三一神的應用,是三一神臨到我們。…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如何能在我們的經歷中應用到我們身上?祂乃是作為賜生命的靈應用在我們身上。那靈不僅是神的靈和基督的靈;那靈就是神,就是基督。今天在我們的經歷中,三一神乃是那賜生命的靈。因此,當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是在那靈裏。因為帖前一章一節含示那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們說,召會乃是在三一神裏的。

三一神的啟示需要基督的成為肉體、主的人性生活,以及主的釘十字架和復活。基督復活以後,那靈來了。…這位三一神是經過過程的神。祂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祂釘十字架成功了救贖,了結了舊造,毀壞了撒但和死亡。祂復活使新造有了新生的起頭。現今祂是賜生命的靈,就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召會是在這樣一位三一神裏面。召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而三一神乃是成了賜生命的靈,同著父和子的一位。(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八○至八一、七二頁。)

參讀:帖撒羅尼迦前書生命讀經,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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