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興聖言-活在神國的實際裏(W2-6)
第二週 .週六 w02d06-ch 晨興餧養 林後十二3 ~4『並且我認得這樣一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曉得,只有神曉得,)他被提進樂園裏,聽見不能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說的。』 許多弟兄姊妹經不起神的顯現,經不起神的啟示,甚麼時候得著了一點,他們就要吹號了,一下子甚麼人都知道了。…保羅…是何等的深!我們若能把神的東西保守七年已經彀好了,但是保羅藏了十四年。[ 林後十二2 。]十四年之久,神的召會不知道保羅這個經歷;十四年之久,使徒們不知道保羅這個經歷。保羅是一個有根的人! 根是主要的問題。要有保羅的工作,就得有保羅的根;要有保羅的生活,就得有保羅的生命;要有保羅外面的能力,就得有保羅裏面的經歷。今天的難處,就是在神的兒女中藏不了屬靈的東西,藏不了特別的經歷。只要有一點的經歷,就給許多人知道了。…這就是沒有根。我們要求神給我們看見保羅的經歷,帶領我們往深處去。(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五四至五五頁。) 信息選讀 以賽亞三十九章 說到巴比倫王聽見希西家病而痊愈,就送書信和禮物給他。希西家雖然蒙了神的恩典,卻經不起神的恩典。聖經記載說,『希西家喜歡見使者,就把他的寶庫,銀子、金子、香料、和貴重的膏油,以及他整個軍器庫,並他所珍藏的一切,都給他們看。』(賽三九2。)他經不起試探。 那麼,我們該不該作見證呢?見證是該作的,保羅也作見證,歷世歷代許多神的兒女都作見證。不過,作見證是一件事,喜歡顯露自己的經歷又是一件事。 我們為著甚麼要作見證呢?是因為要人得著益處,不是因為自己喜歡講。 作見證說神在你身上作了何等大的事是可以的,但是拿來當作新聞告訴人,就是顯露自己,就叫作沒有根。沒有根,就是沒有暗中的寶貝,…沒有暗中的生命,…沒有暗中的經歷。有許多的經歷,我們要留起來;如果不留起來,我們就要失去所有的了。 我們所有在神面前隱祕的東西,不能都拿出來。…神在裏面動,我們纔能動。有的時候,神要你對弟兄說話,你可不要把它壓住了;你如果壓住了,你就違反了肢體的律。肢體有一個律就是交通;你一壓住,就不能流通。我們要積極,不能消極,我們要將生命給人。但是,一天到晚想自己,一天到晚說自己的事情,這一種的多話,這一種的顯露,是要叫自己受攻擊的。我們盼望一面知道甚麼是身體,知道身體上的流通,另一面我們在主的面前,有我們隱藏的部分,就是許多經歷是